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时间:2020-01-08 08:43:2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具有南昌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努力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所有财政支出均纳入绩效管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但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仍然存在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

“从主观方面来说,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投入轻产出、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还未根除。从制度方面来说,之前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仅靠2014年出台的《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约束,未涉及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政策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监督问责等内容,已无法满足当前形势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市财政局副局长涂晓晖分析说。

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应运而生。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绩效”的原则,力争市级层面到2021年底、县级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可以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涂晓晖说。

立体式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各级政府、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意见》提出,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衡量其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对实施期超过1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清理退出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加强结果应用等内容。

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政府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考核不力将被问责

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是此次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强调压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实施意见》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和纪律约束将进一步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端正决策者‘当家理财’政绩观。”市财政绩效办主任胡建湾分析称。

不仅如此,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到位,《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未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或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绩效问责并视情况暂缓或停止部门预算执行。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胡军明 袁本龙 记者 张瑞哲)

(责编:邱烨、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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