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四大焦点:客车分类新变化,货车空载涨价明显

时间:2020-01-08 20:49: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高速公路收费四大焦点:客车分类新变化,货车空载涨价明显

1月1日起,我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新系统正式运行,这也意味着各个省市都开始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新标准。今年起,各地核载8人和9人的客车车辆均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与此同时,由于精准收费、货车按轴收费等原因,部分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将有所上涨。

交通部表示,各地在组织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工作时将遵循“两个确保”的原则,即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近日,北京、上海、山东、广东等多地都发布并实施了新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梳理发现,与之前相比,一大变化在于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 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此前的车型分类中,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为核定载人数7人。

以广东省为例,新的收费标准显示,对于符合条件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将从新年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降低1/3。同时,广东省对于40座以上大型客车仍按照3类客车收费,收费标准降低1/3。

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和计费规则对比表

各地高速收费新标准另一近日引起热议的变化是,货车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对此,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新年以来高速公路通行费变化对于空载或轻载货车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必须走高速公路的货物运输而言,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运公司的利润空间,但也倒逼相关企业提高实载率,在不超载的情况下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焦点一:客车车型分类新变化

2019年5月,交通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这意味着自今年1月1日起标准修订实行后,核载8人和9人的客车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爱民表示,将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将平均降低1/3至1/2,这些车辆的通行费负担下降显著。此外,部分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上海市二类客车按一类客车收费,这也将降低部分客车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新标下上海市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二类客车按一类客车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多地也发布了对已发行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信息进行更新的相关信息。例如,浙江省ETC中心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起对已发行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ETC用户召回更新车辆信息,并对满足条件的车辆重新核定车型。

交通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没有更新ETC信息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需要去办理更新ETC信息,这样才能按照1类客车进行收费。

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早在2019年7月16日就发布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焦点二:精确收费带来通行费上涨?

交通运输部表示,今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再执行5元起价、每5元为一个计费单位的规则,E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精确到元,相应费额也会“有升有降”。

近日市民反映的青岛东站至青岛机场站小客车高速收费由5元上涨至8元、上海市内到长兴岛出租车高速收费上涨均与此有关。

举例来看,经由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段从青岛东站至流亭国际机场,两站间计费里程为19.85公里。以一类客车(9座及以下车型)通行该路段为例,其基准费率为0.4元/公里,按原标准的计算方式为:0.4×19.85=7.94元,按照“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原则,人工及ETC车辆收费取整后均为5元。

今年1月1日实行精确路径计费后,正常使用ETC的一类客车享受优惠费率后, 行经三个门架优惠后累加通行费额为4.99元/车次,与此前的原标准保持一致;而行驶人工车道的车辆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之后,则应收8元。

此外,ETC门架分段精确收费带来的变化还在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每个ETC门架负责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费用,也就是说走多少路交多少钱。

因此,在走了两点之间较长路段的车辆,其通行费较之前按照最短路径计费的费额会有增加。李爱民称,与原来的收费制式相比,门架分段精确计费更加准确,更加公平合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此前表示,比如从河北保定开车去石家庄,之前只按照两个地方的距离计算通行费,但撤站后如果司机中途绕道去别的地方,再折回到石家庄,全部路程都会被计费,这样相应的通行费会比之前高。

焦点三:按轴收费后货车空载涨价明显

在货车车型分类方面,自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分类标准采用车辆总轴数作为货车车型分类的第一指标,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采用按车辆轴数进行分类指标将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有利于规范货车市场和公平收费。

在深圳盐田港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李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他驾驶的半挂货车于2019年底安装了ETC,平时大多在广东省内从事进出口货物的运输。

李云称,此前他驾驶四轴货车通行虎门二桥高速公路时,行驶15公里左右空载单程约缴费180元,而满载单程费用则约为210元;而现在按轴收费后,单程均为约200元,“往返的话成本多个10块、20块钱。”

由于桥路费为货运公司承包费用的一部分,李云认为空载货车的价格上涨会对货运公司的利润有一定压缩。同时他表示,在订单“不着急”的情况下大多货车司机会选择走国道等低速公路,这一新规对于高时效性要求的货运公司将带来较大影响,如快递公司等。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在合法装载的条件下,相同轴型车辆,无论空车还是重车,对公路资源的占用基本是一致的,所以对其收取相同标准的通行费是合理的。

同时,不区分重车、空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客观上也能激励卡车司机在收费公路满载运输,以降低空驶率,节约物流运输成本。

交通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取消省界收费站并调整货车高速收费方式后,对于空载货车,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吴德金建议,相关企业要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焦点四:入口称重系统为什么不能继续计重收费?

目前,全国已经启动实施11401套高速公路入口别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入口称重”意味着货车一旦超载超限,将直接被劝返,不得上高速。

针对“既然有入口称重,为什么不能继续计重收费”的问题,1月8日,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指挥调度中心副主任高照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实行货车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的最终目的在于配合ETC的使用,实现货车走高速全程的“不停车收费”,达到货车在高速公路出口“抬杆就走”,进而提高整体通行效率。

辽宁高速超限检测系统。 澎湃新闻记者 张若婷 图

高照介绍道,目前高速公路使用的入口称重系统依然可以准确测量出货车重量,只是这一重量结果不再作为计算通行费的数据,仅作为检查有没有超重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表示,货车入口称重系统实现数据联网,在收费站,货车经检测合法合规后才会自动抬杆放行,对于超载的货车,自动杆就不会抬杆,就进不了高速。

此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出口计重收费,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了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

货车车辆信息在经过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系统后显示在大屏幕上。 澎湃新闻记者 张若婷 图

事实上,早在2016年9月21日,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经明确提出,高速公路入口应当实行称重检测。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各省(区、市)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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