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核载5人或7人,多拉一个小孩,算超员吗?广东交警权威解释→

时间:2020-01-14 06:22:3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小车核载5人或7人,多拉一个小孩,算超员吗?广东交警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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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坐亲戚朋友的车一起出行

交警蜀黍提醒:

多拉一个 小孩 或 大人,都算超员

近日

清远佛冈交警

在106国道巡逻时

查获1起面包车超员

核载11人,实载15人,超员36.36%

其中11名儿童

交警作出了相应处罚

(罚款200 记6分)

并予以安全教育

安全遣散车内乘客

1月11日晚

清远交警在石角新基设卡查车时

检查发现粤R7L959面包车超员违法

(限载7人,实载9人)

交警作出了相应处罚

罚款200元

并予以安全教育

要求司机通知车辆转载乘客

有的人认为儿童、婴儿不占座位

不算超员

那么怎样算是超载?

一起看看交警的权威解释

关于超载

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可能有人说,对于婴儿难道不应该网开一面吗?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难道就不能人性化一些?但是当事故来临时,事故的伤亡人数统计可不管你是大人还是小孩又或者是婴儿,有一个算一个。因此,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来进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话建议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

家用车辆设计中,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超出的人员,是处于完全没保护状态的。也就是说——超载的孩子或者婴儿,在出现事故时,是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只要车辆发生碰撞,就一定会飞离你的身边。

超员超载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汽车搭载的乘客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

无论是一个婴儿还是小孩

都算一个个体

无论“占座位”与否

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

都属于超员搭载!

无论是春运期间

还是平日出行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注意这一点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点亮

来源:广东交警、清远交警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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