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好消息!山西明确两年内个税减征90%;朔州首例、吕梁2例患者治愈出院,附山西9例治愈患者完整报告!

时间:2020-02-06 22:30:3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传来好消息!山西明确两年内个税减征90%;朔州首例、吕梁2例患者治愈出院,附山西9例治愈患者完整报告!

2月6日,好消息频传,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山西省政府明确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各市出台政策帮中小企业渡难关;山西吕梁、朔州又有3人治愈出院,山西累计治愈出院9例。

山西明确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

2月6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日前下发《关于明确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称,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灾害发生年度起两年内个人所得税减征90%。

《通知》明确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为: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90%,但减征税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不能重复享受。

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灾害发生年度起两年内取得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90%,但减征税额每户累计不超过30000元。

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运城应对疫情

出台“十五条”帮中小企业渡难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财税支持

(一)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向公益性慈善事业的捐赠,产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企业用于防疫产品生产的项目,市县财政给予支持。达到省市技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文艺院团用于防疫宣传的项目,市县财政给予适当支持。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市县财政以适当方式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自1月1日起,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医药企业涉及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生的贷款,以及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的贷款,财政给予一半的贴息服务,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金融支持

(四)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对其贷款进行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运城银保监分局)

(五)提高中小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不降,增量不减,融资成本有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运城银保监分局)

(六)各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涉农授信流程,对涉农企业的评级、审批等环节申请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在贷款利率、抵押评估费、登记费等方面实行优惠,降低涉农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涉农信贷投放规模高于上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运城银保监分局)

(七)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公共、民生等刚需企业,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减收或免收担保费。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三、稳定职工队伍

(八)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疫情期间,鼓励停产、半停产的中小企业保障职工工资发放,不裁员。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九)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的用工招聘,人社部门优先安排“春风行动”进行帮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减轻企业负担

(十)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企业要足额补缴缓缴的“五险一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级以上收费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属于市县收费的,疫情防控期间全部免除。涉及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免收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期限暂定为两个月。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五、优化政务服务

(十三)疫情期间,发改、工信、市场监督管理、能源、交通等部门对企业上下游订单延期等情况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

(十四)行政审批部门对新落地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的审批绿色通道。公安机关要做好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十五)强化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保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为重要防疫生活生产物资的运输车辆办理享受“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绿色通道政策的通行证,方便优先便捷通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意见》过程中,严禁借机吃拿卡要、损公肥私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企业利益行为。一旦发生,严肃追责。本意见中“中小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认定,执行期限暂定为自印发之日起3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晋中出台

10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月4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向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从扶持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优化政务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该措施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期间执行。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一、扶持企业发展

1、“五金”优先支持。市级技改资金、应急周转资金、担保资金、产业基金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占用费、担保资金担保费在现有基础上减免50%。设立风险投资专项基金,全力支持困难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开辟绿色通道精准服务。优化中小企业网上办事流程,指导企业上云,开通申报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等网上绿色通道。畅通96302线上服务专线,对企业生产用料、用工、物流运输、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精准开展线上线下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

3、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对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展期或续贷支持。强化小微企业贷款激励,提升风险容忍度,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提高首贷率、无还本续贷率、无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率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晋中支行、银监分局)

4、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减免或压降成本费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比上年降0.5个百分点以上。对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灵活调整延后还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晋中支行、银监分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

5、减免相关税收。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办理延期申报;资金紧张的,由企业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稳定职工队伍

7、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8、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程序审批缓缴,缓缴期按省级统筹有关规定执行。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五、优化政务服务

9、开展项目“主动办、不见面”审批。加快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立项目手续办理清单,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项目单位对接,实行一书承诺,网上签诺,并联办理,所有审批按最低时限执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0、建立复工复产协调指导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建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指导机制,分区域、分行业指导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

吕梁又有2名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2月6日,山西省汾阳医院再次传来好消息,又有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至此,吕梁已有3名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出院。

上午10点,在汾阳医院传染病区医护人员的陪伴下,两名患者走出了隔离病房。今天的天气比较寒冷,医护人员暖心地为两名出院者穿戴严严实实,怕他们出来着凉。汾阳医院院办主任张沛刚、医务科主任张祺斌、护理部主任张红梅、感染管理科主任高福梅、传染病区主任张耀武、护士长张小娟等医护人员集体欢送两位患者出院。医护人员向他们献上了祝福的鲜花。

今天出院的两名患者分别来自文水县和孝义市。36岁的郑女士于1月20日在武汉出现发热,自服药物后,体温正常。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孝义,后来出现咳嗽,咳痰,1月24日就诊于当地医院,1月28日行胸部CT平扫提示双肺炎,并化验咽拭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转入汾阳医院;27岁的张先生1月22日从武汉返回文水,25日因发热咳嗽就诊于当地医院,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26日转入汾阳医院,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汾阳医院根据个体差异给予积极抗病毒、消炎、中医中药、营养支持、心理疏导等个体化治疗,目前郑女士和张先生体温正常达5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行两次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符合出院标准。

“汾阳医院的亲人们,感谢你们十几天的照顾,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们一定要防护好自己,谢谢你们!”“谢谢汾阳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谢谢你们暖心的关心与照护,以后来武汉一定找我,我会好好招待你们的!谢谢您们!”坐上来接他们的救护车,郑女士和张先生深深地向医护人员鞠躬致谢,挥手告别。

朔州市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2月6日上午,朔州市抗击疫情一线传来好消息:经过10天的精心治疗,朔州市首例确诊患者甄女士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正式出院。

上午11点左右,康复患者甄女士走出了朔州市人民医院设在传染病医院的隔离病区,一直治疗陪护她的医护人员为她送上了鲜花:“祝贺你痊愈!”。朔州市传染病医院院长刘而涛细心地叮嘱她后续隔离等事项:“回去以后,要14天内居家隔离,每天测量体温,出现任何症状及时再联系。”

“谢谢,谢谢党和政府,谢谢医护人员,谢谢你们!”这是治愈患者甄女士在出院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这次能这么快康复出院最想说的就是感谢!感谢国家、各级政府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医疗环境,可以让我们很放心地在这里积极地接受治疗,还有最主要的就是要感谢那些可敬的医护人员,他们每天特别地辛苦,要穿好几层的隔离服,每天衣服都湿透了。他们天天查房,询问我的身体状况,还在生活上给了我特别好的帮助,天天询问我需要什么,他们真的很细心也很贴心,真的很感谢他们。”

来自患者家乡的应县人民医院和乡镇的工作人员也专程赶来迎接甄女士回家,并将按要求做好后续隔离、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保障。作为朔州首例治愈出院的确诊患者,甄某女士还不忘为其他患者加油打气,她说:“我想对那些正在和病毒做抗争的人们说,国家有这么好的医疗环境,这么棒的医护人员,康复都是迟早的事,所以也不要担心,不要恐慌,只要我们积极地接受治疗,这些病都是可防可控的。都会好的,加油吧!”

朔州市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丁爱国介绍:“我们这次采用了中医的一个辩证论治,主要是温阳散寒和健脾化湿清肺,从这个角度给患者进行中药汤剂,再加上西医的对症治疗,如抗病毒治疗等。中西医结合治疗以后,这个患者几天以后,病情开始好转,后来患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而且体温连续五天正常,没有其他的症状,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出院标准。”

朔州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韩彦钧主任说:“患者的出院也说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朔州的医疗救治能力也堪当此重任,增强了我们医护人员的信心。我们将继续努力,严格执行诊疗指南,中西并重,完成后续的任务,使患者尽早解除病痛。”

据了解,21岁的甄女士是应县人,在武汉工作,1月22号开始发病,症状是咽痛,1月24号出现发热,1月26号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随后接受隔离治疗。

截至目前,朔州市共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4例,成功治愈出院1例,其他确诊患者目前病情基本平稳。

山西9例治愈患者完整报告!

第一例

患者为男性,23岁,太原市人 ,是山西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患者1月12日在武汉旅游,1月15日返回太原。1月20日出现发烧症状,就诊于山西白求恩医院。1月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入省级定点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1月29日,在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导和省级定点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科学精准救治下, 患者已符合治愈标准,于当日下午正式出院。

治疗方案:积极氧疗、静丙球保护、抗病毒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等

住院天数:10天

患者感言:

  • “住院期间思考人生,也没思考出啥大人生,毕竟我还年轻。

  • “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 “把自己隔离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 “我相信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全国的力量一定能战胜这次病魔!”

第二例

患者,女性,36岁,运城人,在武汉工作,是运城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

该患者1月16日从武汉回运城探望父母。1月18日出现症状。1月23日转入运城市第二医院救治。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体温恢复正常6天,两次病毒核酸检测均呈阴性,肺部阴影基本吸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2月2日中午12时出院。

治疗方案:治疗上严格按照国家的诊治规范,通过中西医结合方式治疗

住院天数:10天

患者感言:

  • “2020年是一个难忘的、值得铭记的春节,是一个特殊的春节,虽然没有和家人团聚,但我在家乡感受到家人般的温暖,尽管时值寒冬,二院人给了我春天般的温暖”

  • “大家不要恐慌,这个病可防可治。”

第三例、第四例

26岁的梁先生、 46岁的梁女士均是平遥县人,在武汉工作,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1月22日乘火车回乡过年,1月25日因发热伴咳嗽3天,经平遥县专家组确诊为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随后及时转入到了晋中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病房。

经过医护精心治疗,体温很快得以控制,咳嗽症状明显好转,于2月4日上午11时治愈出院,成为晋中市首批成功治愈出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治疗方案:隔离期间,医护人员按照国家指南和规范,对其进行抗病毒治疗,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的诊疗、护理、院感防控方案,突出中西医并重、躯体疾病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辅助心理疏导、营养支持,多措并举精心施治

住院天数:10天

患者感言:

  •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治,他们给予我们生活上的照顾、心理上的安慰、精神上的鼓励。”

  • “在这里,我们想告诉大家,这个病并不可怕,只要放松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就一定能治好。”

第五例

患者王先生,43岁,孝义市人,是吕梁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王先生于1月19日从武汉返回孝义,1月23日出现发热, 1月27日经省级专家组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入住汾阳医院,在传染病区隔离病房进行了精心救治,患者体温正常达7天,2月1日、2月3日行两次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符合出院标准,于2月5日出院。

治疗方案:采用中西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采用了抗病毒、消炎、中医中药、营养支持、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治疗。

住院天数:10天

患者感言:

  • “谢谢汾阳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谢谢你们10天来对我精心的治疗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谢谢您们!”

第六例

患者潘女士,女性,24岁,乡宁人,在武汉一家公司担任网络教师,1月22日乘坐武汉飞北京经停临汾的CA8215航班(共享代码为ZH4751)从武汉起飞,在临汾机场下机,乘坐自家车辆返回乡。

1月24日,她因发烧、咳嗽前往乡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县医院立即请临汾市专家组会诊,专家组根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影像学表现,快速给出了疑似病例诊断并嘱县医院立即对该患者进行隔离、采样。1月25日上午11时29分,患者转至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于1月26日确诊,经过治疗,患者症状明显减轻,无特殊不适。1月25日、28日、2月1日三次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均在逐步吸收好转。

在患者住院的11天里,经过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潘女士的病情逐渐好转,连续一周以上体温正常,发烧、咳嗽等临床症状已完全消失,并且患者自身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最终通过2次间隔24小时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2月5日晚,治愈出院。这是临汾市首例也是目前唯一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已治愈出院。

治疗方案:干扰 素雾化、口服克力芝、中草药等中西医结合治疗

住院天数:11天

第七例、第八例

患者郑女士,36岁,孝义人,1月20日在武汉出现发热,自服药物后,体温正常。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孝义,后来出现咳嗽,咳痰,1月24日就诊于当地医院,1月28日行胸部CT平扫提示双肺炎,并化验咽拭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转入汾阳医院。经过精心治疗,2月6日上午出院。

患者张先生,27岁,文水人,1月22日从武汉返回文水,25日因发热咳嗽就诊于当地医院,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26日转入汾阳医院,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经过精心治疗,2月6日上午出院。

住院天数:

  • 郑女士在汾阳医院住院9天,
  • 张先生在汾阳医院住院11天。

治疗方案:根据个体差异给予积极抗病毒、消炎、中医中药、营养支持、心理疏导等个体化治疗

患者感言:

  • “汾阳医院的亲人们,感谢您们十几天的照顾,您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们一定要防护好自己,谢谢你们!”
  • “谢谢汾阳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谢谢你们暖心的关心与照护,谢谢您们!”

第九例

患者甄女士, 21岁,应县人,在武汉工作,1月22号开始发病,症状是咽痛,1月24号出现发热,1月26号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随后接受隔离治疗。

经过精心治疗,患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而且体温连续五天处于一个正常的状态,没有其他症状,达到出院的标准,于2月6日上午出院。

住院天数:10天

治疗方案:运用 中医西结合治疗,中药汤剂、抗病毒治疗

患者感言:

  • “我想对那些正在和病毒做抗争的人们说,国家有这么好的医疗环境,这么棒的医护人员,康复都是迟早的事,所以也不要担心,不要恐慌,只要我们积极地接受治疗,这些病都是可防可控的。都会好的,加油吧!”
  • “谢谢,谢谢党和政府,谢谢医护人员,谢谢你们!”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晋磊 王晋飞

薛建英 张扬

通讯员 朱俊琳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编辑删除

上一篇: 天津:即日起天津全市居民小区实施封闭式管...

下一篇: 疫情这么紧还起贼心!有窃贼盯上了停在运城...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