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公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时间:2021-08-11 15:32: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广东省药检所、山西省药监局、青海药监局三省分别公示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据统计,本次一共发布了129个药物的标准。

8月9日,广东省药检所发布关于川木香配方颗粒等30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增补的工作程序,我所组织专家对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和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按照《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起草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审核,现将完成审核的第四批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成药室/中药材(饮片)室。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包括标准汤剂和配方颗粒);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黄国凯 甘小玉

联系电话:020-81863096 020-818892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8月10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山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的公示。

根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目录及要求》要求, 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我局已组织专家完成12个品种的山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审核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将意见反馈至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杨银治 李晓艳 赵志君

联系电话:0351-8383542

邮 编:0300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8月9日,青海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路路通配方颗粒等87种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规定,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我局组织医药专家、相关企业研究起草了路路通配方颗粒等87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药品监管局。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赵宝山

联系电话:0971—886562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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