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判决出炉!精神鉴定也没用,维持原判死刑

时间:2019-11-11 18:41:2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判决出炉!精神鉴定也没用,维持原判死刑

根据媒体11月11日报道,“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熊志城依旧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报道,今年的7月26日,该案一审过后,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决,进而提出了上诉。据了解,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鉴定,但是鉴定结果却是“无精神障碍”,也就是说是一个具有正常行为能力的正常人。

据了解,该案件始于2018年11月13日。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小敏(化名)在杭州灵隐景区失踪。11月15日,谭小明的遗体被发现。紧接着2天后,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熊某。之后,检方便以“故意杀人罪”对熊某提出了公诉。

2019年7月9日,该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终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如上判罚,最终决定两罪并罚,判处熊志城死刑,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被告人熊志城因为欠下了大笔网络债款,所以对生活无望,并且因此有了厌世的情绪。随后,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赶到了飞来峰景区,想要进行自杀。但是期间,遇到了大学生谭某某,所以便想临死之前拉一个人垫背,于是便先是将谭某某制服,将其猥亵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无情的杀害了谭某某。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百高人熊志城将谭某某杀害,其作案手段凶残,作案动机十分卑劣,其造成的后果也十分严重,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应该依法严惩,故作出了如上判决。目前,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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