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将于下月起实施

时间:2019-11-12 21:54: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中国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设“处罚到人”制度 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将于下月起实施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洹星):中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条例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并增设“处罚到人”制度,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

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重点集中在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等五个方面。据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女士12日在北京介绍,条例增设了“处罚到人”制度,最高罚款年收入的十倍。孙梅君说:“过去,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只是对企业进行处罚,震慑作用不强。《条例》规定,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其上年度从企业所获收入的10倍。”

除“处罚到人”外,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还对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相衔接,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此,孙梅君介绍:“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目的就是通过强化信用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还针对具体问题规定了明确监管举措,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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