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哪吒》5000万,到底是蹭热度还是真维权?

时间:2019-11-13 17:55: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索赔《哪吒》5000万,到底是蹭热度还是真维权?

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哪吒之魔童降世》侵权案。原告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认为该片与自己创作的作品在剧情等方面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构成侵犯著作权。

原告并称,此前发布《律师声明》后,各被告均无正面回应,原告及主创人员却遭遇网络暴力及名誉侵权行为并持续至今,因此将该片导演和出品方诉至法院索赔5000万元。

这件事其实已经挺久的了,早在八月份的时候中影华腾就在微博上发布哪吒的一些侵权抄袭行为,结果反而引起了网友群嘲...纷纷扒出阿凡达...龙珠...你的名字等电影的一些片段或者海报,声称:“我寻思我也没看出来哪吒哪里抄袭了,倒是看得出来你跟这些电影像的很。”

前几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件案子,我也咨询所里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到底应该怎么分别这种电影上的只是侵权案件?难道用几张海报和几个电影截图就可以说是侵权吗?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回答如下:

哪吒是否抄袭五维记忆,核心在于区分合理使用与抄袭的区别。

由于影视作品是复合型的作品,其中会运用或显现大量其他类型的作品,这些其他作品很可能存在借鉴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法院实务审判过程中,对于比较完整地使用他人作品,比方说人物形象高度雷同、情节设置大面积重合,应属于实质性地使用了相关作品,这就是属于侵权的。

对于使用作品仅涉及作品的一小部分,未完整地使用的情况,比方说仅借鉴了人物设计的眼睛、单个故事片段,考虑到被使用部分在整个作品所占比例较小,没有实质性地再现作品的完整表达方式和作者表达出的思想内容及作者的独特构思,使用的形式和内容非常有限,这种方式的使用应当是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所以,到底是不是侵权,其实还不能通过几张海报就轻易的下判断,情节上的雷同度是一个重要的线索,大家在下判断的时候最好自己也先看看《五维记忆》,两部戏的情节到底像不像。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件事就是蹭《哪吒》热度,让大家都去看看《五维记忆》,至于这个嘛...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各位理性吃瓜,毕竟维权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们尊重原创,也尊重每一位积极维权的人,持续关注法院判决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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