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外国员工护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时间:2019-11-18 13:56: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收取外国员工护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作者:蒋丰

收取外国员工护照,几次要求返还遭拒绝,这事情在日本居然还没有正经法律管?近日,据《东京新闻》报道,横滨市一家行政书士事务所与30多岁的菲律宾女员工签订契约,由事务所保管其护照。在菲律宾女性要求之下,也拒绝返还。“不管是想回国还是想转职,没有护照什么也做不了。”

这家公司和菲律宾女性约定的是:护照由事务所保管,需要使用时提前通过书面申请并获得许可;管理方法和保管期限由事务所决定。此后,菲律宾女性希望辞职,并且从7月份不再出勤,但事务所不承认其辞职,也不归还其护照,甚至还有一部分工资未发放。

这名女性心怀不安:“我基本上不太会说日语,万一有什么事情的话怎么办啊?我希望他们尽快把护照还给我。”神户大学的准教授评价称,“护照是外国人在异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企业拒绝返还护照等同于精神上的拘禁。外国人的雇用契约和在留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利用外国人在日本没有稳定的环境而收取护照,限制换工作等行为的自由,属于不当契约。”

收取外国人护照代为管理,到底有没有法律管了?答案是,现在还没有。目前的法律只是禁止收取管理技能实习生护照,还未扩大到全体外国人劳动者。虽然日本厚生劳动省曾经给出过指导方针:“不得保管外国人护照”,但惩罚制度和强制力度都不如法律规定来得有力。在大开门户接受外国劳动力进入日本之时,这一问题应当重视起来,完善法律漏洞,保障外国劳动力权益。

菲律宾女性和其他外国人员工都在向事务所力争取回护照,但事务所并没有回应团体交涉的要求。最后,在2019年9月,神奈川县劳动委员会将事务所拒绝交涉认定为不当劳动行为。但是,这并不代表判定收取护照为不当劳动行为。

外国人在日本工作,其实面临着各种各样日本人在职场可能不会遇到的事情。然而,除了永住资格和经营管理签证以外,外国人在日本的合法滞留身份是与企业缔结的雇用关系挂钩的。

在遇到难以接受的不平等、霸凌事件时,辞职的决定总是要比其他人需要更长的时间、更大的决心。所谓的与不平等抗争,哪怕耗上一切的勇气,并非人人都有。即使有勇气赌上一切去抗争,很多时候也不顶用。

日本政府致力于为外国人提供的吸引人的工作环境,不应该是由外国人用勇气、决心去抗争的,是理所应当法律和制度保障的。所谓的“不抗争却想得到权力”的风凉话也不必说——没有制度保障,任何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包括所谓的“施害者”。

更深层次地说,如果外国人的劳动环境没有得到积极改善,日本政府能否解决国内劳动力危机也是一个重大的疑问。目前特定技能签证申请通过人数第4月份至今不足目标2%,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工作环境的名声不佳。正名的确需要时间,但努力的方向是否正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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