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吸引企业和人才落户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时间:2019-11-19 09:55: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南宁:吸引企业和人才落户 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印发实施

吸引企业和人才落户 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现代服务业企业如何认定,申请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扶持政策对企业发展有什么帮助?近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了《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明确现代服务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等工作,为推动更多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南宁,加快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细化多个领域的扶持措施

今年10月13日,南宁市印发实施了《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了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行业和标准。为提高政策措施的实际操作性,日前《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实施。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对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以及其他相关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细化,为企业申请扶持政策明确了方向。

其中,在认定总部经济方面,《实施细则》对总公司或集团化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到南宁市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的情况明确了条件,要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上年度总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从事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类、公共服务的企业及独立研发机构,上年度总纳税不低于100万元),公司下属企业(含分公司)不少于3个,其中在南宁市外的不少于2个。

进一步明确人才奖励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新办现代服务业人才奖励资格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想要申请获得新办现代服务业人才奖励资格,首先需满足《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条第2款“在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年薪达到税前40万元(金融业60万元),在南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这一条件,同时,还要满足从南宁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原则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年及以上的条件。

据介绍,申请认定奖励资格的人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填写相关表格后连同申报所需材料交至各企业注册地所在城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审核后再次提交至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过3天公示,就能完成认定程序。

人才是企业发展最宝贵的资源,《实施细则》为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提供了有力支持。“《实施细则》的实施,对于我们吸引东部地区、粤港澳地区的人才,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落户南宁很有吸引力。”广西联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裕祥说。

为入驻企业增强发展信心

《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入驻南宁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更清楚地指明了方向。

“《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在人才引进、企业发展、产业升级上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将有力推动与促进企业提升生产力。这些措施的实施彰显了南宁市扶持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决心和力度,对我们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广西北部湾在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严茂军说。

“现代服务业是一个有着高发展力的行业,南宁市加大扶持力度,在土地、人才、金融等方面明确了奖励措施,对企业降低成本、做强做大有很大帮助。”南宁泛北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占一认为,《实施细则》的出台,对南宁市引进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是一大利好。(记者 胡光磊)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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