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河北省大名县:创新村级治理微架构建设善治乡村

时间:2019-11-20 11:58: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创新社会治理】河北省大名县:创新村级治理微架构建设善治乡村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大名县坚持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性,改革组织架构,完善村民自治,在全县100个村试点推行了“一核领导、两会议商、多元共治”村级治理善治工程,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商、民事民办,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路。

一、改革背景

一是农村基层治理主体弱化。大名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广大农村人口净流出加剧,流动速度加快,据统计,全县95万人口中,在外务工达30万人次,大量农村人口“离土又离乡”,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留守,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

二是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多元。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价值观念逐步转变,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以家庭和邻里矛盾为主,逐渐转变为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等经济纠纷为主,群众对村级组织为民服务的期望更加迫切,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

三是农民自治事务参与不够。过来的村级治理机制中,村级事务在很大程度上由“两委”干部“说了算,定了干”,决策程序不够透明、不够公开,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导致有的群众对村“两委”不理解、不信任、不支持,甚至猜疑、上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推动和落实。

二、改革做法

一是突出一个主核心,强化党的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发挥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党支部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议事会、村民协商会及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责任,坚定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强化领导措施。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民主自治的前提和保障,在设立村民议事会作为村级议事决策机构、决策村级事务的同时,创新和加强党支部领导的措施和方式,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是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协商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村党支部对议题能否上会进行审查、村党支部书记对议事会讨论意见具有否决权、优先推荐村‘两委’干部和党员担任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协商会的成员等规定,从制度设计上确保村民议事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规范开展、方向不偏,确保村党支部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对软弱涣散的两委班子及时进行调整,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选拔到班子中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

二是创立村民议事会,授权群众决策。赋予议事权利。创新设立村民议事会,作为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经济社会发展、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村级自治事务进行议事决策。科学选举代表。按照每个村民小组2-4人的名额,从现有的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其中村两委干部不超过50%,每个村总体不超过30人,确保议事会成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完善运转机制。村民议事会每月召开1次,实行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固定程序,做到常态化、常设化。建立了提出议题、审查议题、公告议题、开会议事、议决事项公告等一整套运转机制,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村民议事会议题可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议事会成员、10人以上村民联名提出,由议题审查小组审查后提交议事会研究。村民议事会成员与群众建立固定联系关系,经常性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宣传方针政策和议事会决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让村民真正从“旁观者”变为村务管理决策的“参与者”。

三是组建村民协商会,引导群众献策。推进协商下延。创新设立村民协商会,作为村级自治事务的协商机构,定期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打破了政治协商制度只设计到县一级的局限,推进政治协商向基层延伸。通过广泛协商,在一定程度上集中民智民意、减少决策失误,让村“两委”班子决策更加得民心、顺民意、聚民智、解民需。扩展协商范围。从村民代表、村民议事会成员、致富带头人、在外务工有成人员、在职或退休干部、民间“调解员”等群体中选举协商会成员,对村级事务进行充分协商和建言献策,在更大范围内征集意见、凝聚共识。发挥协商职能。发挥“提出议题、建言献策、化解矛盾”三大职能,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村民议事会决策前,召开村民协商会,进行广泛协商,取得最大共识;对涉及村内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协商会提前介入,发挥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对涉及村庄长远发展的事项,由村民协商会充分协商,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充分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四是搭建管理全平台,实现多方共治。深化议事决策执行。明确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的监督。深化村务民主监督。在全县651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议事会议事决策过程、村民会议和村民议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村组财务、村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公开公示32项农村小微权力,逐项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深化集体经济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村建立了村民股份合作社、社区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集体经济资产经营管理,推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建立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在反映利益诉求、弘扬文明乡风、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协力共建善治乡村。

三、改革成效

一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扩大了村级事务参与度。从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入手,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全县各试点村围绕人居环境整治、气代煤、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重点事项充分协商、议事决策,真正把广大群众的意愿变为决策,有效提高了各项工作的支持率、满意度,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大名镇岳庄村村民议事会设立以来,共召开议事会议12次,围绕村庄发展形成40余项决议,建立了村民致富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引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的宝鼎制瓦项目,先后投资400余万元建设美丽乡村,建成村东游赏园、环村林带和一批特色突出的文化节点,利用原村砖瓦厂闲置空地规划建设宋城温泉度假村,切实以民主自治带动了乡村发展,岳庄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是构建多方参与体系,提高了村级管理规范性。围绕加强群众自治,搭建了多方参与的自治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议事会的决策职能、协商会的协商建议职能、村监会的监督职能、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职能以及各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建立了各个功能组织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善治体系,推动管理更加规范、社会更加和谐、落实更加高效。村级协商会成立以来,各试点村在外经商成功人士、党员干部等纷纷参与村级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有力出力,找门路、引项目,形成了群策群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县高标准打造了100多个人居环境示范村,221个空白村有了村集体收入,238个薄弱村增加了收入,村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9个,有力推动了农村发展。

三是减少农村矛盾纠纷,增强了基层组织向心力。村级事务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推行善治工程、让群众当家做主、公开透明运行,群众的怨言少了、信任多了,推动工作的阻力少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合力多了,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拉近了干群关系,乡村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万堤镇万南村通过召开协商会、议事会进行议事协商,相继解决了20亩闲散土地利用、小街巷照明工程实施等多个拖而未决难题。2019年以来,全县群众信访事项同比下降52%,实现了“三无一少”,广大农村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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