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力高端专业服务业,专业机构落户每年最高奖5000万

时间:2019-11-22 16:49: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广州发力高端专业服务业,专业机构落户每年最高奖5000万

11月22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州拟送出系列大礼包,吸引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和高端服务业人才到广州发展。其中,国际、国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广州,将按照其营收规模、经济社会贡献程度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 5000万元的奖励支持。

广州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待提升

《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的制定,目的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广州会计审计、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高端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也是广州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的重要内容。

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广州2018年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0.98:27.27:71.75,广州第三产业占比超过7成,在国内城市中居于前列。但是,广州服务业中,传统商贸物流、餐饮等产业占比较大,专业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占比相对较低,因此广州近年致力于加快专业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

近几来,广州律师、会计、咨询、广告、设计等知识性、专业性强的高端中介服务业加速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度广州市纳入统计部门核算、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高端中介服务业机构接近30家。但目前,广州高端专业服务业整体水平处于国内第二梯队。

较去年政策奖励力度更大

《措施》拟通过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知名高端专业服务企业到广州发展。其中规定,国际、国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广州后自认定年度起,按照其营收规模、经济社会贡献程度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 500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的专业服务企业总部,以及影响带动力强、经济社会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落户广州,视情况给予“一企一策”综合扶持。

《措施》还拟定,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落户企业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实际购房价格的10%的标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法律、会计、广告、咨询领域国际知名企业首次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聘请专业人才,且实际经营满1年的,给予20万元的开办补助。

南都记者对比去年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发现,今年《措施》拟奖励的力度要更大。去年的意见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后新设立且达到《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行业分类表》(下称《分类表》)确定营业收入标准的高端专业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企业地方经济社会贡献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办公用房补助。由此可见,广州今年聚力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力度更大。

同时,《措施》鼓励支持广州本土高端专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拟按照其上年度对广州的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特别高的,视情况给予“一企一策”综合奖励。

境外高端人才个税可享财政补贴

在支持广州高端专业服务企业招引人才方面,《措施》拟规定,对在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符合《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对其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在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工作,年总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境内高端人才,给予每人5万-10万元奖励,奖励名额不受限制。年总收入指的是核算年度内从企业实际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对符合条件重点企业申报年度内新招录专业人才,按照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的标准生活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对比去年的政策,今年《措施》对个人财政补贴力度更大,且限定的条件要宽松。比如去年是对企业中年工资薪金应税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6万—10万元的奖励,奖励名额不受限制。

鼓励支持高端专业服务集聚平台建设

《措施》还提到,支持各区围绕主导产业,推进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规划建设,按照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番禺、黄埔、南沙每年各1000万元和花都、增城、从化每年各5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统筹用于集聚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改造和宣传推介、小型微型企业租金补助等支出,推动形成“重点集聚、各具特色”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

同时,励支持广州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服务。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在2020年达到1000万元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服务券补助规模,鼓励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购买法律、财税、人力资源、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

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5日

提交意见方式

(一)传真:020-83123633。

(二)电子邮箱:fgwmyc@gz.gov.cn。

(三)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9号楼310室。

内容要求

反馈内容主要包括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等。

采写:南都记者 蒋臻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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