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网游少年“开挂”了,但付出了赔偿90万的代价

时间:2019-10-28 09:16:3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这名网游少年“开挂”了,但付出了赔偿90万的代价

21岁的洪阳(化名)是一名“老司机”,他在12岁时就开始玩一款知名网游。慢慢地,他从中发现了生财之道——开外挂组团收费带打。

为了防止过度充值而导致游戏平衡性受损,该游戏允许用户通过点券在游戏商城中直接购买增加属性的普通装备,但对于顶级装备,只能通过参加高难度的团队副本并通关后获得。游戏币也不能直接使用人民币购买,需通过游戏内打副本奖励等方式获取,也可在游戏寄售商城内与点券进行兑换,兑换价格根据游戏内市场行情浮动。

这意味着,开外挂是一种违反游戏用户协议的违规行为,将严重破坏游戏的平衡和其他玩家的体验。早在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已明确认定“外挂”是一种违法行为。

然而,由于暴利的存在,“外挂”已成为一种久治难愈的网络游戏行业黑产。以往,对于“外挂”的打击大多采用刑事手段,但这种手段尽管严厉,但过程复杂,往往针对“外挂”的研发者。

如今,像《地下城与勇士》的运营商另辟蹊径,对洪阳这样的利用“外挂”牟利者提起了民事诉讼。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定洪阳组团带打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赔偿90万元。

“老司机”半年获利30多万

上述案件中,洪阳利用“外挂”,将网游艰难的通关之路变成坦途。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他在2010年就注册了游戏账号,不仅自己玩,还利用外挂提供组织“飞机团”带打服务。

洪阳在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组建了5个千人QQ群,里面有他的微信付款扫码截图和支付宝账号,以及通关截图。

“飞机团”是指使用外挂程序进入游戏副本秒杀怪物、快速通关获取奖励的团队,飞机团中的“司机”是指主动使用外挂程序带领其他团员通关的玩家。

希望快速通关的玩家在游戏内“寻找攻坚队”频道中搜索到洪阳的队伍,付款3元即可“上车”。等到队员全部支付后,洪阳安排的“司机”入场,利用外挂软件带领玩家快速通关,玩家获取副本奖励后,“司机”就会解散该飞机团队伍。

法院调查发现,洪阳在半年多时间内就通过这种方式获利34多万元。

法院认为,网络游戏外挂灰产削弱游戏开发商的竞争优势,攫取他人可以合理预期获得的商业机会,最终破坏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这种行为本质是一种不劳而获,食人二肥的行为,违背了市场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对游戏开发商造成竞争性权益损害。不仅如此,对消费者而言,游戏外挂的使用对未使用的玩家也不公平,侵害了普通玩家的合法权益。

法院还认为,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游戏运营方所投入的成本及预期经济收益影响较大,综合游戏的知名度和市场热度、洪阳利用外挂组团带打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持续时间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定赔偿90万元。

治理“外挂”的新路径

“包过团本,进队私聊”、“信誉带团,不是骗子”。对游戏爱好者而言,这样的对话已经见惯不怪,尤其伴随一款游戏的火爆,寄生的外挂黑灰产业链迅速成形。

腾讯游戏安全近日发布的《2018年游戏安全行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年,伴随着战术竞技类游戏的火热,游戏外挂的市场也被引燃,特别是手游的外挂数量增长近10倍。

对于游戏外挂,早在200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发出《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首次对“外挂”做出了法律认定,明确指出“私服”、“外挂”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即“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

刑事打击是打击外挂的常见手段,但在刑法理论上对网络游戏外挂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还是“非法经营罪”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仍未达成统一。近两年,游戏运营商打击外挂逐渐走向民事诉讼。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展律师介绍,刑事打击主要针对的是外挂软件的开发者,而民事诉讼主要针对的是外挂销售者和使用外挂的经营者。

在取证难度上,刑事打击虽然动用刑事调查手段,但往往需要深挖掘,涉案破获时间长、涉案人员广,司法成本较高;而民事案件在发现线索后主要靠网页公证取证,成本较低,相对比较容易。

这种民事诉讼维权的方法在国外也被采用。今年6月,火爆一时的VR游戏《精灵宝可梦 Go》的开发商Niantic起诉一群外挂开发者,其中包括外挂开发组织Global++。除此之外,《堡垒之夜》的开发商Epic Games对市面上宣传外挂销售的网站进行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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