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丨桂林一男子驾照刚到手就被警方铐起来!网友:不听劝,活该!

时间:2019-11-01 23:36: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社会丨桂林一男子驾照刚到手就被警方铐起来!网友:不听劝,活该!

不听劝,开快车,出事了才后悔有什么用......

2019年10月30日,刚拿到驾照还处在实习期的胡某,因开车时超速行驶,导致车甩尾致人死亡,胡某最终也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桂林市兴安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还要追述到2019年的9月份,9月11日11:50分,桂林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国道G322线1556km+616m处发生一起轻型货车与一行人相撞,致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

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车牌为桂CXXXX6号轻型厢式货车横摆在高速公路边,该车车头冲出高速公路围栏外,车头受损。

除了在现场勘查事故外,执法人员在核查完相关事故情况后,立即将涉嫌肇事的货车驾驶员胡某控制。并将其带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审讯。

据胡某交代,当天上午11:40分,他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G322线由兴安往全州方向行驶,行驶至G322线1556km+616m路段时,发现行人邹某径直从左往右横穿道路。

胡某本想刹车进行避让,但因当时车速较快,猛踩刹车又操作不当致车辆甩尾,车辆左侧尾部车厢将正横穿道路的邹某碰倒在地,造成邹某受伤。

而就在警方审讯胡某的同时,医院方面也传来消息,行人邹某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得知情况的胡某悔恨不已称,自己刚过实习期,碰到这个情况一下就有点慌了,但万万没想到造成这样的后果

最后经执法民警结合现场勘查、当事人笔录、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报告及车辆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据认定,胡某因超速行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减速避让且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邹某横过道路前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10月30日,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相关结果以官方通报为准。

行车安全不注意,非要出了事才后悔,但一切都晚了。笔者还是再次提醒各位一句话“开车上路,小心行驶”。那对于胡某的忏悔,列位,你想说点什么呢?

▍内容来源:广西电台私家车930

▍图片来源:广西电台私家车930、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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