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言论自由”,是谁的自由?

时间:2019-11-05 09:43:1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西方的“言论自由”,是谁的自由?

西方的媒体——特别是美国的,有时候真是令人无语。

一边到处指责别国说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新闻自由,站在所谓“正义”的制高点上。

而另一方面,在自己的舆论阵线上却大开倒车,用隐蔽的手段控制着各种言论,把公众的视线转移到本国政客/财团所需要的方向上去。

比如Youtube这个东西,作为西方世界“自由言论”的重要主阵地之一。

因为被揭露出为了美国政治,youtube官方就私下动手封锁或限制一些支持中国的言论。

Nathan Rich (火锅大王)这个白人哥们相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网友所熟悉了,他一开始因为了反击“D&G辱华事件”而做的搞笑“辱美”视频而走红;

然后又不间断地在Youtube上发布许多分析视频,目的是揭露西方主流媒体是如何断章取义以及利用不实报道和文字游戏来丑化中国的。

让人没想到的是,youtube偷摸地“砍掉”他大量的阅读量和粉丝。

这哥们也不是省油的灯,在搜集证据后进行投诉youtube后台对其的频繁限流以及降低权限,他在一段时间甚至丧失了投诉的资格。

我投诉你们无端地降低我权限,却因为我目前的权限太低而无法投诉??

在西方媒体的诸多无耻行径中,“火锅大王”遇到的只是沧海一粟罢了。那么,口口声声“言论自由”的西方媒体通常是怎么做事的呢?

1

“言论自由”是啥?

很多人都没明白言论自由的真正含义,就觉得“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条款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来看,“言论自由”简单包括以下两点:

1. 人人有权享有表达的自由,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口头,书面,或新闻出版等多种形式)。
2. 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时应带有特殊义务和责任,并在必要时受到限制,其共同的限制或界限应包括:诽谤、煽动叛乱、斗殴,或透露机密信息、侵犯版权、商业秘密有关,另外涉及食品标签、保密协议以及隐私权、尊严、公共安全和伪证等等

字数更多、代表合理限制的第二条的初衷就是来源于John Stuart Mill提出的一条原则,那就是“对文明社会的任何成员行使违背其意愿的合理权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其做出对他人的伤害”。

比如:

周六凌晨两点半,你邻居拿着沃尔玛两块钱买的大喇叭,在楼下发表小区委员会大喊大叫。
在拥挤的电影院里,你为了出风头而大喊“我要开火了!”
校报编辑利用职务之便,首页大幅曝光他的讨厌室友并不存在的同性恋倾向。

这些行为就破坏了“言论自由”的规则,即伤害了他人,需要接受限制与惩罚。

所以,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发表“客观”观点的行为,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

然而许多著名西方媒体都做不到这一点。

2

肮脏的“擦边球”

早在2013年,“美国广播公司”(ABC)就在一档著名的节目《吉米金梅尔直播》(Jimmy Kimmel Live)中,爆出了争议性的片段。

当主持人问一个六岁的小孩“我们美国欠了中国非常非常多的钱(外债),应该怎么做”的时候,小孩回答“干掉中国人(Kill all the Chinese)就行了。”

这毫无疑问地引起了全球华人社区的愤慨。后来虽然经过亚裔组织“艰苦谈判”,涉事方通过发表声明道歉,但是你看看他们的用词:“我们绝不会故意播放任何让华人社区,亚洲社区,任何华裔都感到不安的东西……我们的目标是娱乐。”

言下之意就是,“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就是想搞笑。”

但是他们却不敢拿黑人或者穆斯林随便搞笑。

以一个6岁小孩子的立场来看,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这孩子的家庭教育显而易见是个问题——但是允许这个东西在电视上播出说明美国广播公司严重缺乏判断力,这个节目是不敢对黑人或犹太人发表类似的评论的。

想象一下在电视节目中有“我们干掉所有犹太人”的言论试试?

所以,一方面反映出美国的亚裔在政治上的发声较少,大家都喜欢和气生财和提升子女教育,另一方面也说明了ABC电视台的狡黠与傲慢。

但无论如何,美国人心中对中国人的阴影再一次加强了,他们当然不会真的这么想,但是会退一步,比如“把所有中国人都赶走也许能行。”

3

不实报道

作为“全球最伟大的媒体”之一,纽约时报的槽点更是不胜枚举。那些为了吸引眼球和阅读量的争议报道,有时不免让人觉得是有意为之。

比如在报道2014年的昆明袭击事件中,纽约时报给恐怖分子这一词加上了引号。这种做法非常的隐蔽且无耻。

而紧接着的2015年,在一篇反应中国环境文章中,又很“巧妙”地避开了真实观测结果,而“不经意”地采用了过时的中国碳排放量数据。

而近期的香港事件就更不用说了,纽约时报竭尽所能地玩起“文字游戏”抹黑,不遗余力地给西方读者一个跑偏的信息。

而这些都是因为两个原因:

1. 用错误的数据制造“尖锐对比”,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

2. 潜移默化地偏移公众舆论方向。

纽约时报曾经刊登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关于一个8个月大的巴勒斯坦儿童,在“三月回乡”期间(加萨边境抗议事件)被以色列催泪瓦斯杀死,这篇文章非常令人痛苦,上面还有充满悲痛的家庭成员在婴儿尸体上哭泣的照片,并在当时引起了轰动。

但是事实上这名婴儿是因为遗传病死在婴儿床上的,在夭折后被一个男性亲戚坐公共汽车带到了抗议活动的前线并交给了正在抗议的奶奶。这明显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抗议活动的一部分;

而貌似这篇文章的作者根本没有去质疑为什么一个清醒的人会把8个月大的孩子带到暴力局势的前线——要知道那里充斥着催泪瓦斯、燃烧的轮胎、子弹还有乱飞的石头。

事实证明,抗议组织(哈马斯)向这个孩子的家庭支付了2200美元,让他们说是以色列杀了孩子,然后就诞生了这篇文章。

但是即使在此时,纽约时报也从未撤回他们的“故事”,更没有为了误导公众和诽谤以色列而道歉。类似的“假新闻”不断地诞生,并在纽约时报庞大的影响力下产生连锁反应。

4

“残破”的真相等于谎言

西方世界有句经典谚语:“世界上有三种谎言——谎言;该死的谎言;统计数据。”

这极好地讽刺了统计数据的概括局限性,但是即使这样,也比熟捻与“阉割数据”的西方媒体要可信很多。

没错,进行“数据阉割”再加上煽风点火地渲染,是BBC或者ABC电台的惯用套路了。

比如要报道一个现象,它采集了5个数据,其中2个负面的,3个正面的。然后你知道怎么操作么?把3个正面的报道用半分钟阴阳怪气地带过,然后用10分钟时间来讲这2个负面的反馈——同时配上“恐怖”的背景音乐——好嘛,是个人都会产生“整体数据是负面的”这种结论了。

更不用说如果它根本不提那3个正面反馈的情况了。

所以就像中国国际电视台主持人刘欣所评价的“这一直是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时的谬论:你没有说谎,但是你没有报道出全部真相。”

ABC新闻网甚至还出了一个“中国观察”的纪录片,里面充满了偏见与误导,文案中也隐含了许多西方世界偏见价值观。

其中“雇佣加拿大人做间谍”这部分的出处居然是一个加拿大记者在跟新华社沟通的时候因为同一个问题得到了两个答案(两个人回答)而异想天开的产物

更为过分的是,这个名为“中国观察”的纪录片里面,ABC居然把日本海军军旗插入了视频当中,简直是让人匪夷所思。

所以在这种七拼八凑之中,一个可以成功误导西方观众的短片就诞生了,让许多平民产生甚至加深了“中国威胁”的心理影响。

所以到了这里,在诞生“言论自由”以及“新闻客观”等概念的西方土壤下,却持续养育着“打压自由言论”,“创造虚假言论”以及“谎言与意识形态的新闻”媒体以及平台。

当然,“这个世界并没有真正的好坏,有的只是强弱”

那,到底是言论自由,还是自由言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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