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强奸未遂、杀人抛尸,收容教养3年能管用?

时间:2019-11-05 19:18: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13岁男孩强奸未遂、杀人抛尸,收容教养3年能管用?

揭露现实的《少年的你》正在热映,一桩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也在近几天引起广泛议论。

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将10岁女孩小琪残忍杀害并抛尸。

比这桩命案更引起民愤的是施害者远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只是收容教养

这样的“杀人犯”被抓了放,放了抓,要不是舆情高涨,此案又可能被压下风头来息事宁人。

案发当天,小琪15点上完美术课,回家步行只需15分钟。

但据监控显示,她最后一次出现,是在离家约200米的地方。

向来听话懂事不乱跑的小琪迟迟不见踪影,父母觉得肯定是出事了,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孩子被拐了。

心急如焚的父亲四处寻找女儿,但最坏的结局还是发生了。

小琪的尸体被在蔡某某家附近的绿化带中发现,全身都是血迹和伤痕,衣衫不整,裤子被脱到一半。

蔡某某就夹杂在围观群众中,后来还在班级群聊中佯装成目击者

他不仅表现出路人式的震惊,还转移注意地猜测凶手可能是知根知底的人、变态狂、酒鬼这三种人。

从聊天记录里能看到,后来警察怀疑到他身上还有确凿的证据,这让他渐渐慌了神。

聊天时,他的话语间有提到自己虚岁14,并且知道自己做了错事,触犯了法律,说明他拥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大概明白年龄尚小的自己只会得到较轻的判罚。

小琪的母亲看到这份聊天记录都不寒而栗:“这孩子多狠吧,把什么话都说出来了。

小琪的家境并不富裕,父母经营着水果摊,盼着有一天把女儿供上重点大学。

但是支撑夫妻俩不辞辛劳,努力挣钱的动力和希望就这样化为了泡影。

两人万分悲痛、愤怒又自责。

小琪母亲表示自己本该去接她下课,但却不小心睡过了头,这个错误让自己永远地失去了女儿。

小琪父亲的朋友圈里是数不清的哭脸,一连几条状态都在倾诉自己对女儿深深的思念。

他怎么也想不到,那天曾两度和自己搭话询问自己女儿去向的男孩,就是杀人凶手。

蔡某某把小琪骗到家中,打算实施强奸。

由于对方反抗剧烈,蔡某某采取暴力,随后用水果刀刺了小琪7刀。

整起案件最大的疑点是蔡某某家人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强奸未遂,杀人抛尸动静如此之大,周日在家的蔡某某父母会对此毫不知情,并未插手?

而且据受害者家属称,警察上门时蔡某某的母亲正在擦仍留有大量血迹的地板

什么样的孩子能干出这种令人发指,丧尽天良的事情?

怕被打的蔡某某父母始终没有出面道歉,倒是他的舅舅对媒体透露:“他是个听话的孩子。

这里的“听话”,基本就和奸杀女乘客的滴滴顺风车被描述的“老实”一样。

事实上,蔡某某劣迹斑斑,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过自己母亲,在学校惹是生非没什么朋友。

此案被曝光之后,他之前越来越多的不齿行为被公之于众。

和海恩法则同理: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蔡某某不止一次地尾随女性,以借用厕所之由进入别人家,但没有得逞。

被他在8月初就跟踪过的女邻居心生防备,不仅拍下了他的照片还和老公报过案。

很显然,他早已开始物色下手的目标。

未得到正确适当的性教育就会导致孩子不懂敬畏,性观念扭曲甚至道德沦丧。

小则违反公序良俗,大则为解私欲残害无辜,杀人灭口。

这种恶的萌芽一旦没有扼杀在摇篮,便在一次次“小事化了”的忽视中肆意生长,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不加遏制,就算小琪这次躲过一劫,也迟早会有其他女性遭殃。

现在的蔡某某身高一米七,体重70公斤,等同于一个大人的体格。别说是小女孩,成年女子也不一定能与之抗衡。

并且没人敢保证蔡某某今后不会再犯,说不定何时他内心的冲动就又打破了制度约束,继续伤天害理。

正如央视主播所说的:“这样的‘小恶魔’在人间游荡,让我们觉得悲痛之余也很愤怒。”

群众自发签名,要求严惩凶手。

施害者父母托警方传达了他们愿意卖房子赔偿的意思,但受害者的父亲不图钱财,只求偿命。

太多例子证实,青少年成长的畸变必然和原生家庭有关

讲述熊孩子作恶的恐怖片《伊甸湖》就利用这一点,在电影尾声给观众留下了极大的绝望与压抑。

一对周末来湖边放松的情侣和一伙不良少年发生争执,矛盾越发升级。

情侣两人寡不敌众陷入逃亡,男的为了成全女的,自己被熊孩子们折磨致死。

女的无比狼狈地逃到镇上,被好心人救下。

她以为这场灾难总算结束了,可之后她却发现自己所在的正是熊孩子的家。

得知事情原委后,熊孩子的家长选择成为孩子的同谋,于是把女的勒死,毁尸灭迹。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但只会生不会养的大有人在。因为他们的疏忽管教和错误引导,给社会输送了多少流氓败类。

蔡某某的父亲在夜间经营流动烧烤摊,母亲是做海鲜生意,夫妻俩都忙,没空管儿子。

不知道他们平时是否有察觉到孩子的异常,事情到了今天这步,他们无论如何都是失职的

要不然这对父母也不会被办案人员认定为没有管教能力,决定将蔡某某送去收容教养三年。

警方称这已经是采取了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像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收容教养比少管所的惩戒力度更轻,3年之后蔡某某年满16但依旧未成年,还是有机会钻法律的空子

之前不是没有先例,广西13岁少年韦某在2010年掐死一名4岁男童,抓了10天被放了出来,2个月后又残害一名女童,受害者在被村民及时救下后落下十级伤残。

当时年满14岁的他被判刑6年但得到了减刑,后来在2016年又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孩。

所以蔡某某能不能改好叔不知道,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给出绝对的承诺,但许给他一个美好未来的代价是其他群众承担着风险。

三年过去,不用戴电子脚铐也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他大可改名搬家,重新混杂在人群当中,简直是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值大修,与此同时《刑法》的一些相关法律条例也有待重新定夺。

今时不同往日,时代飞速发展,人们接触各种外来事物的途径越来越多,孩子也不例外

也因如此,孩子如同海绵一样了解世界,吸收知识,成熟的程度和速度都要超过人们的传统印象。

你以为他还只是个孩子,其实他已经可以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起责任来。

所以在先有法律渐渐与当下的实际案件不适配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去合理地改善,而不是守法公民无能为力地妥协?

叔不是什么律师专家,但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下调刑事责任年龄非常有必要。

英美法系中用于审判未成年犯罪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就可供我国参考。

该原则的意思是若有证据证明10岁以上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怀有恶意且明知故犯,那么就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之前叔有给大家讲过93年的詹姆斯·巴尔杰谋杀案:残忍到令人发指,虐童致死的杀人犯竟未满11岁

当年罗伯特·汤姆森和乔恩·维纳布尔斯这两个10岁少年拐走了2岁的詹姆斯·巴尔杰,并存心将其折磨致死,行径恶劣到两人的最后一次审问甚至都没法在法庭上公开播放。

于是这两名凶手成了现代英国历史上年纪最小的、被定罪的杀人犯,他们被判15年监禁,实际服刑8年。

人性有阴晴冷暖,恶魔不分年龄大小。

我国整体的执法理念尚未明晰这一点。施害者所犯的恶行和其孩子的身份,被看重的往往是后者。

12岁的湖南弑母少年小吴被抓了4天就获释,被家属送回学校,遭到其他家长的强烈反对。

后来说是要把他送去长沙接受3年管束教育,而新京报实地走访之后却发现查无此人

他到底去哪了,公众至今都还不清楚……

同样就在去年,湖北孝感的一名初中女生遭暴力劫持2小时,期间经历了刀割、强奸威胁并被迫脱光衣物,只因加害者未满14岁,当地派出所不予立案

受害人母亲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

法律条款不修改,谁能保护她的女儿?

还是那句话,别让《未成年保护法》沦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祖国的花朵和社会的渣滓,真的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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