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研究制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编制调整办法

时间:2019-11-10 16:55:1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官方正研究制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编制调整办法

南都讯 在最新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官方披露,正研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的编制调整办法。

此举旨在积极创新管理,加大挖潜力度,统筹利用行政、事业等各类行政管理资源,逐步打破层级和领域壁垒,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行政效能。

官方披露,正研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的编制调整办法。

在《辅导读本》中,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牛占华撰文《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中介绍了有关内容。

中国的编制如何划分?

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牛占华撰文称,这对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目前,我国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已经不少,必须把好钢用到刀刃上。“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编制管理是公共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牛占华称,“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一般认为,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对各种机构内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职务做出规定。

在中国,编制一般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用于行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察委) 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青妇群团机关。其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作为专项编制单独管理,俗称政法专项编制,仍属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用于事业单位,按经费渠道分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经费自理(自收自支) 事业编制。除工青妇外的其他群团机关一般也使用事业编制。需要指出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尽管在职位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与使用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几无差别,但使用的仍是事业编制。

行政编制的审批权在中央,地方只能在中央下达的总额内逐级下达分配行政编制,但可以根据职责调整的需要在总额内对本级部门之间的行政编制进行调整,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按规定则应当由省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中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尤其严格控制将下级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到上级。

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

牛占华称,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总的是要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

一是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不该增的机构编制坚决不增,把机构编制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

二是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一方面对因职责任务变化、审批权限下放、管理手段升级等可以有效腾出编制资源的部门和领域加大精简力度,把该减的机构编制坚决减下来;另一方面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展要求,做到该加强的加强,在总量内优先保障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需求。

三是积极创新管理,加大挖潜力度,统筹利用行政、事业等各类行政管理资源,研究制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的编制调整办法,逐步打破层级和领域壁垒,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管住又要用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行政效能。

一些地方突出问题需上级乃至中央统筹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李强撰文指出,从全国面上情况看,现有编制总量已经到了“天花板”,总体上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无序增长,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等资源配置不平衡。要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统筹不同类型编制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编制。

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种类的编制调整,地方层面已有探索。

如苏州市在2013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精简10%政府机关行政编制,并一次性收回市直事业单位90%的空编,统筹用于加强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人员力量。这是跨部门的编制统筹。再比如,江苏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中, 按照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的要求,将全省县级市场监管局压缩28.1%的机关人员编制至基层一线。这是跨层级的编制统筹。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李强认为,随着改革实践探索的推进,有些地方出现的突出问题已超出基层的权限能力范围,迫切期待上级乃至中央统筹解决。

如2017年底,作为县级市的昆山,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3500亿元,各类市场主体超25万,常住人口超260万,其中2/3为流动人口,但其公安现有人员编制仅占全市人口万分之五,全市非户籍人员子女占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63.01%,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吸纳率为77.34%,如果不从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统筹,那么昆山市现有编制资源已难以维持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正常需要。

采写:南都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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