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当上村主任强揽项目,海南黑社会团伙主犯获刑25年

时间:2019-11-11 19:46:4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贿选当上村主任强揽项目,海南黑社会团伙主犯获刑25年

新京报讯(记者 张熙廷)海南琼海男子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两次当上村委会主任,并组织黑社会势力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今日(11月11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案的21名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涉黑团伙主犯王绍鼎获刑25年。

公开宣判现场。来源:“海南一中院”微信公众号

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11月30日,琼海市公安局曾发布通报称,警方成功侦破一个以王绍鼎(绰号:“阿浪鼎”,系嘉积镇里帮村委会出文山村人)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长期在琼海市嘉积镇泮水墟周边及附近地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故意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今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琼海市王绍鼎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

海南省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7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绍鼎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绍鼎之子,被告人王国强被判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罚金1万元。被告人王弟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他18名被告人获14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8万元到2万元不等罚金。

曾通过贿选两次当上村委会主任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查明,上世纪90年代,王绍鼎混迹于社会,结交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约架、耍横树立恶名。2009年,王绍鼎在琼海市嘉积镇经营鼎盛美食城,将美食城作为前期豢养组织成员和组织聚会的主要场所。经过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王绍鼎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国强、王弟为骨干成员,总共人数多达21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年,被告人王绍鼎凭借其在里邦、泮水地区的黑社会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帮助房地产公司强行清除一处香蕉等农作物,揽下房地产公司的土方和建筑原材料供应工程,从中获利约人民币200万元。以该事件为标志,以王绍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王绍鼎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两次当上里邦村委会主任,控制基层组织。王绍鼎带领被告人王国强、王弟,以亲属、同学等关系为纽带,拉拢琼海市嘉积镇里邦村委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打着里邦村委会主任的“旗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大肆强揽里邦、泮水地区的工程项目。王绍鼎利用非法获利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不断扩大该组织在琼海里邦、泮水地区的非法势力和影响,通过犯罪活动非法获利9386287.2元。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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