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丨桂林女子在柳州当“老鸨”,手下竟还有未成年少女!

时间:2019-11-13 23:44:2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民生丨桂林女子在柳州当“老鸨”,手下竟还有未成年少女!

祸害未成年人太可恨!

11月6日,柳州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招募、组织卖淫案,36岁的粟某、39岁的谢某红、20岁的杨某贵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被告人粟某、谢某红经预谋后,决定通过微信或他人介绍的方式纠集卖淫女,在柳州市鱼峰区的多家酒店开设卖淫场所,以此从事卖淫活动,并将所得非法利润与卖淫女按比例共分。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1月6日,被告人杨某贵与杨某乐(另案处理)带领2名年仅14岁的女子阿英(化名)和阿妤,从某县来到柳州市区欲从事卖淫活动。而根据杨某贵向调查机关供述,阿妤和阿英,分别是他和杨某乐的女朋友。

公诉机关认为,粟某、谢某红以招募、纠集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杨某贵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3名被告人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粟某在法庭上说,她自己也有女儿,所以反对未成年的女孩出来接客。因为阿妤和阿英长得比较成熟,所以她并不知道二人是未成年人,事后在交谈中得知阿妤和阿英还是学生,她就立即拒绝了继续让她们从事卖淫活动,还劝说二人回家好好读书。

粟某说,她的丈夫不仅吸毒,还沉迷赌博,并且拒绝去打工。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她只好外出挣钱。她来柳州本是找谢某红一起做微商的,后来发现组织卖淫来钱快,就误入了歧途。

谢某红说,她原来经营有酒庄,一些酒庄客人曾提出“找小姐”的要求,谢某红加了他们的微信,这些人就成了她最初的嫖客资源。后来,嫖客之前互相介绍,谢某红手中的“资源”就越来越多了。至于卖淫女,谢某红说她们也是主动找上门来的。

公诉人在庭审中建议法庭,以组织卖淫罪判处粟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以同样的罪名判处谢某红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杨某贵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在自我辩护中,三名被告人再次表达了认罪认罚,并都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法庭从轻判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不为法律所容的歪门邪道,只会将人引入歧途,希望这些人在接受法律制裁之后,还能回头。

▍内容来源:南国今报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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