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内烤火致文物建筑被烧毁被告获刑4年

时间:2019-11-20 13:29:2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内烤火致文物建筑被烧毁 被告获刑4年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日通报称,近日,碧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筑陈公馆失火案,被告人杨胜刚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杨胜刚在陈公馆二楼一房间内烤火引发火灾,导致陈公馆被烧毁。经贵州博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陈公馆损失人民币171万余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胜刚因在陈公馆内烤火,不慎引发火灾,烧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造成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

被告人杨胜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杨胜刚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从重处罚;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杨胜刚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铜仁市东山古建筑群于2006年5月25日经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公馆属于东山古建筑群范围内建筑,系铜仁市百货站所有资产,建于1939年,至20世纪90年代已大面积损毁,1992年重新进行修缮,面积为1220平方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范逸昕(EK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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