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转知乎问答被诉,蜂群互动等被判赔8千!关联公司曾涉数据造假

时间:2019-11-20 19:43: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擅转知乎问答被诉,蜂群互动等被判赔8千!关联公司曾涉数据造假

11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了一起因转发知乎问答引发的侵权纠纷案。因认为新浪微博账号“大神说”(曾用名“知大神”)未经许可擅自转载“知乎网”问答,运营知乎的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者天下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博主阮某、深圳蜂群互动有限公司(下称“蜂群互动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阮某、蜂群互动公司侵害了智者天下公司就涉案问答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被判共同赔偿智者天下公司经济损失8千元。

智者天下公司诉称,其作为“知乎网”的运营主体,经授权享有“在和男生交往中,你有哪些建议、经验或教训?”(JennyWang)、“好朋友之间是如何变淡的?”(是赞)等知乎问题解答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共同运营的新浪微博账号“大神说”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上以图片的形式大量转载原告平台上用户的问题及回答,供广大互联网用户浏览,侵害了智者天下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智者天下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3.7万元。

对此,被告阮某辩称涉案文章均已删除,未给原告及原作者造成损失;被告转载涉案解答系知乎协议中允许的基于非商业目的使用且已在显著位置注明作者信息。被告蜂群互动公司则辩称,公司不是涉案微博经营者,涉案微博内容与其公司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7篇问答系作者对某一特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通过文字形式传递了作者的思想、情感,形成了作者不同于他人的独创性表达,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根据涉案7篇文章的署名及作者给智者天下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据,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智者天下公司经授权获得了涉案7篇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昵称为“大神说”的新浪微博注册人为阮某,同时基于蜂群互动公司关于其自运营“大神说”等微博的宣传、广告招商及实际能够在微博中发布广告的情况,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认定蜂群互动公司与阮某共同经营涉案微博。涉案微博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权利的7篇问答,侵犯了原告就该7篇问答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后,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智者天下公司经济损失8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被告蜂群互动公司的关联公司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蜂群文化公司”)曾身陷博主数据造假风波,公开资料显示,前述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今年10月,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文章,质疑蜂群文化公司旗下博主“@张雨晗YuHan”存在刷数据行为,该博主随后被微博暂停商业接单功能。蜂群文化公司随后发布官方回应,称曝光此事的文章内容系诽谤,已委托律师向文章作者发送律师函。

采写:南都记者 秦楚乔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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