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农用车翻倒致12人死亡司机获刑5年半!系自首从轻处罚

时间:2019-10-28 13:08:5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浙江温岭农用车翻倒致12人死亡司机获刑5年半!系自首从轻处罚

2019年5月12日,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腰山路处,一农用车发生侧翻事故。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10月28日,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涉事驾驶员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事发现场。

据温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此前通报,5月12日13时55分,温岭市接到公安报告,位于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处,一农用车发生侧翻事故。接警后,温岭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伤亡人员多为老年人,系违法搭乘林某驾驶的农用车下山,在途中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已依法控制。

10月28日,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林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9月3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12日上午,被告人林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至温岭市甘岙山头观音堂。当日13时许,被告人林某明知其拖拉机不能载人,且山道路况危险的情况下,仍违规载运22人下山,从观音堂出发,驶往朝阳村朝阳公墓方向,后车辆驶至甘岙山××路面发生坠车,致车上乘坐人员12人死亡,林某本人及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林某拨打了120,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并如实供述其涉案事实。

另查明,涉事路段系未经松门镇人民政府及朝阳村两委同意而建造,不属于松门镇农村公路设计范围,也不属温岭市公路管理局管辖范围。

对于上述事实,被告人林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示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驾驶机动车,在未经审批自建的山道上违规载人发生事故,过失致12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已取得部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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