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

时间:2023-01-07 21:02: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通知》。

第十版方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疾病名称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倡导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

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主动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对高风险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

加强监测预警

常态化情况下,主要开展病毒变异监测、个案报告、哨点医院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等。

应急情况下,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部分医疗机构门(急)诊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监测、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

明确监测信息和疫情信息发布要求,根据防控需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优化检测策略

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对有关就诊人员和住院患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社区重症高风险人员等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明确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障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保证居民检测需求。

调整传染源管理方式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要求,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优化重点环节防控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和行业、大型场所、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注重保护重点人群,降低聚集性疫情和重症风险。

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落实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和人员轮转机制,保障社会正常运行。

流行期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在疫情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综合评估,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轻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

多地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

1月6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区居民向媒体反映,其所属社区要求外来返乡人员前往物业处进行报备,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往返地区、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等个人信息。

返乡人员报备表

其后,记者以居民身份联系了该社区工作人员,对方称报备要求是由政府下达,收集信息的目的仅为统计返乡人员数量,了解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后不会对其采取任何措施,可以不提供身份证号信息。此外,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拒绝报备是否会有其他后果。

社区的报备要求是否合理?防疫政策调整后,报备提供的个人信息有何用处?有专家告诉记者,如果政府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肆意强制要求报备,可能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返乡人员可以拒绝相关报备要求,并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某小区要求返乡人员报备,多地有类似要求

1月6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在业主群发了一张“外地返乡人员情况登记(报备)表”的图片,要求该小区外来返乡人员前往门岗或物业管理处进行报备。

小区居民提供的报备表显示,其中要求返乡人员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返乡时间、出发及返回地、健康状况(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群聊显示,业主群内有人询问报备要求来源,物业回复称“接社区命令”。

记者以居民身份联系了该小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对方称报备要求系由政府下达,社区接到指令后让物业在群里发布信息。工作人员表示,收集信息的目的仅为统计返乡人员数量,了解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后不会对其采取任何措施。若担心信息泄露,身份证号码可以不填。至于拒绝报备是否会有其他后果,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从表中可以看出,这是屯溪区政府指令加的码,目的是变相限制外出打工人员的返乡过年流动。”有居民向记者直言。

该小区居民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梳理发现,随着春节临近和防疫政策的调整,各地有关落地报备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率先取消了报备,但也有部分地区仍在坚持。

一位刚回到山东老家的网友告诉记者,其在回家后不久就接到了社区要求报备的电话,同样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状况等信息。在他拒绝前往后,社区也并未坚持要求。

1月3日,河南省沁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倡议书》,其中提出“我们热忱欢迎每位在外亲人回乡过节,在外的您计划返乡前,请提前向所在村街(社区)报备。”去年12月22日,安徽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文称,返乡人员通过电话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做好健康监测。

专家:目前强制要求报备可能违法

去年1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下称“新十条”),标志着持续了三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出现重大转折,各地纷纷放开对人员出行和流动的限制。

同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指出,今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等。

在即将实施“乙类乙管”,防控政策出现重大转变的当下,落地报备的要求是否合理?随着“精准防控”的结束,强制隔离、定期核酸等被取消,报备收集的个人信息有何用处?返乡人员是否有权拒绝报备?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明确指出,如果社区此举系当地政府授意,在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相关政府部门无权强制要求返乡人员报备并提供上述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当存在“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形时,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现在很难根据这一规定要求居民必须提供上述个人信息,政府部门如果有这样的强制性要求就涉嫌行政违法。”他说。

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也持有类似看法。他认为,在实施“乙类乙管”后,要求返乡人员报备并填写上述个人信息的做法缺乏法律基础,物业和社区也无权收集居民个人信息。许可直言,面对这种情况,居民可以自愿向社区报备,也可以拒绝这一要求。如果社区强制要求居民提供上述个人信息,居民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郭兵进一步分析,如果当地政府或者社区向返乡人员明确告知了收集目的并承诺严格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返乡人员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出于自愿向社区报备。如果政府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肆意强制要求报备,就可能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违法,理论上属于无效行政行为,返乡人员可以拒绝相关报备要求,并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不再进行所谓的精准防控、强制隔离了,要求返乡报备,收集包括健康状况等敏感个人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缺乏正当性。”他补充道。

根据“新十条”,即使感染新冠病毒,社区也无权强制要求居民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等,这意味着即使报备,出现任何状况社区也无法就此采取实际措施。那么,要求返乡人员进行报备究竟有何必要?

郭兵直言,此举的目的可能更多是为外来人员设置返乡“阻碍”,报备要求被宣传或传播后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返乡人员的心理压力,从而降低返乡意愿。

许可分析,在实施“乙类乙管”后,并不存在个人层面上的防疫政策,但国家想要了解人员流动情况以及可能带来风险的需求是合理的。他认为,在目前情况下,需要统计的不是具体的个人信息,而是整体人员流动的情况。

不过,这种信息收集行为应该是匿名化的,“不需要了解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只需要了解每天有多少人从哪里回来,是否感染过等就足够了。”许可进一步解释,对整体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监测,有利于制定更加合理的相关政策,例如及时增加医疗物资储备、提前进行医院扩容等。

华商报编辑 焦媛

综合 新闻联播、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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