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通知,10月31日前,没有完成信息采集将无法参加会计考试!

时间:2019-10-31 21:01: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财政局通知,10月31日前,没有完成信息采集将无法参加会计考试!

2020年初级考试大纲正式公布,明天初级也将开始报名,中级成绩也已经公布,CPA考试结束......这意味着很多考生已经要开启下一年度的会计考试了。

但是,小宝要提醒一下大家,信息采集这件事,关乎你的考试,考生一定要注意。

01

2020年初级报名条件曝光

10月31日前不完成信息采集无法报考初级!

从今年的各地报名公告中,我们看到天津市和陕西省明文规定:报名信息全部从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获取,没有进行信息采集,资料未进系统的同学无法进行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也就是说10月31日之前,没有完成信息采集,没有资格报考2020年初级考试!请2020年初级报名的同学仔细阅读报名通知~

天津市: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明确指出:2020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将调取会计诚信系统信息,天津市会计人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名!

陕西省: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指出初级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全部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领取!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

其实不止初级,中级和CPA都要信息采集,虽然下一年度的中级和CPA的报名考试都还没有开始,但是,根据去年的经验来看,中级和CPA都要进行信息采集,如果不参加,可能还会影响到证书的领取。

02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这些问题你要注意

目前,会计信息采集的通知,基本上会在当地的财政局和财政厅有相关的通知,所以,大家可以登录官网查询一下,设置截止日期的并不算多,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紧张。

那么,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都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

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如下岗位: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在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会计人员。

会计工作具体是指: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全部都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的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所在省财政部门官网(或单独的会计管理网站)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有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部分信息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会计人员填报为准(承诺制)。

各省会有个别小差异,请以所在省规定为准。

属地原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

1.在岗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在系统内填报工作单位所属市、县(市、区),工作单位在外省的在所在省采集(请关注所在省市财政部门相关信息),省内单位派驻外省的按省内单位采集。

2.非在岗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中任选其一进行采集。

具体情况参见各省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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