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长沙一小区居民高空抛剩饭菜砸晕两岁小孩

时间:2019-11-01 10:41:4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可恶!长沙一小区居民高空抛剩饭菜砸晕两岁小孩

长沙晚报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今晚7时多,岳麓区中海国际社区四期北门,一个两岁的男孩被楼上居民扔下来的一包剩饭菜砸晕了。

周女士在中海国际社区四期北门开了一家水果店。当天傍晚,周女士两岁的儿子文文(化名)在店门前空地玩。“哎呦!”突然,文文惨叫了一声,捂着头倒在地上,身体有些颤抖。周女士跑近一看,旁边有一个散开的纸包,里面有米饭、土豆丝等。“不知道谁这么缺德,丢了一包剩饭菜,砸中了我儿子的头。”周女士赶紧叫亲友送文文去医院检查,她和丈夫刘先生立即报警,“警方说,我们交了物业费,这个应该找物业”。

夫妻俩又去找物业,希望物业出面找到肇事者。物业人员爱理不理,称没有这个义务,夫妻俩应该去找警察。一气之下,刘先生锁了物业办公场所的大门。物业方马上叫来一帮人,持木凳等教训了刘先生一顿。周女士焦急地说:“现在,我丈夫也受伤了,要去派出所处理这件事。”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本事件中抛掷人肯定是直接责任人。但如果不能明确,可以将整栋可能存在抛掷嫌疑的业主作为共同被告,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李健律师指出,本事件中,物业虽然没有直接过错,但是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其有义务通过调取监控、协助排查等方式,提供基本的协助,也是为嫌疑而无辜的其他业主消除责任的一种直接方式。而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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