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到底是被列入被执行人还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时间:2019-11-07 05:23: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王思聪到底是被列入被执行人还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文/张特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公司金融部

打开网络,满屏都是王思聪成了“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各种消息,笔者查询了下,王思聪只是被列入了被执行人名单,而非失信被执行人,这两者可是有天壤之别,区别在那呢?

被执行人,通俗的说,作为官司中的被告,被法院生效判决判定要履行给付金钱或者其它要素的义务,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由法院强制执行而已,王思聪被生效判决要求支付金钱1.5亿元,换句话说,任何一个输了官司的被告都可能成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呢,一句话来说,就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暴力等抗拒履行、以转移财产等逃避履行(详见最高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这时候,就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所以,王思聪只是一个被执行人而已,和失信被执行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但王思聪投资的熊猫互娱,九号网络已经成为了失信公司,不过,公司不能等同于王思聪个人。此外,公司也好,个人也罢,在做比较复杂的投资时最好有专业人士帮助。

显然,王思聪只是被执行人而已,并没有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应该也不会发展到失信被执行人的阶段。如果说,被列入失信名单,如何删除呢。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第九条、第十条有相应规定,总结下就是纳入错误的、履行完毕的、和解申请人同意等等。

其实,法律义务,人生义务,该履行还是要履行的,不然,真的会让人付出更多更痛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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