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女子被同行男子带至宾馆强奸,结果很意外...

时间:2019-11-12 11:30:5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嘉兴女子被同行男子带至宾馆强奸,结果很意外...

近日,嘉兴一女子小杨(化名)因包庇罪、伪证罪被法院起诉;让人唏嘘的是小杨原本是一名无辜的受害人,如今却站在了被告席上.....

小杨从受害者到被起诉

只是因为40000元钞票

.....

时间回到去年2月的一天

一天晚上,小杨受朋友张某的邀请一起去酒吧喝酒,一同前往的还有张某的朋友孙某。

(网络配图)

当晚小杨喝多了,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孙某带至嘉兴一家宾馆实施了强奸!

(网络配图)

早上小杨清醒后立即找共同的朋友张某讨说法,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最终因赔偿的金额没谈拢.....

(网络配图)

小杨向罗星派出所报案,并如实向派出所民警陈述了自己被素不相识的孙某强奸的过程。

正当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时,小杨的陈述却发生了变化,不仅不再控告孙某强奸了自己,反而称自己当时和孙某是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并解释之前报警只是因为当时孙某不肯陪她去三亚,她一时赌气才报警的。

与此同时

两人共同的朋友张某也改口

称两人确系男女朋友关系

而这一切

都是孙某为了避免坐牢

串通了张某

并用四万元钱把被害人小杨给收买了

为了装得更像男女朋友一些,小杨和孙某还特地制造了几次开房记录,拍摄亲密照片,还编造了内容不实的谅解书,甚至手牵手去公安局。面对四万元的转账记录,小杨声称是孙某没跟她去三亚玩,给她的补偿。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

小杨的行为已涉嫌包庇罪

遂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诸多客观证据面前

三人都无法自圆其说

原本以为三人合伙

可以骗过法律的制裁

最终却“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仅犯强奸罪的孙某

没有躲过牢狱之灾

连小杨和张某也因为自己的

包庇行为受到了刑事处罚

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三百零五条之规定,鉴于两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小杨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张某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来源:嘉兴第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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