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名业主丢失4万元工人工资物业倾力协助迅速寻回

时间:2019-11-13 12:00:3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东莞一名业主丢失4万元工人工资 物业倾力协助迅速寻回

文/图 金羊网记者 秦小辉

11月11日早上,东莞万江阳光海岸小区一名业主不慎将身上的钱包弄丢,内含4万多元现金,是准备用来发给工人的工资。所幸,业主丢钱包的一幕恰好被监控全程记录。小区物业人员立即通过循线追踪,很快就找到了钱包的下落。

“幸亏有监控,也感谢物业的及时配合。”失主妻子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现在的社会,见财起意的人不少,不管怎样,感谢所有人,钱包失而复得。为此,李女士还当即拿出200元向捡钱包的业主表示感谢。

业主钱包丢失,内有4万元工人工资

“一大早,我老公在上班的路上,打电话给我说,自己的钱包丢了。”11日9时许,东莞万江阳光海岸小区三期业主李女士一听到老公的话,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钱包里的4万多元现金是准备发给工人的工资。

据李女士介绍,他老公出门没多久,极有可能将钱包掉在了小区。于是,她赶紧拨打了物业的电话。“她(李女士)打电话时很焦急,气喘吁吁的,说要调取监控。”据阳光海岸物业管理处保安队领班张志民介绍,他当时一听说这事,一面安慰业主不要心急,一面让业主赶紧到监控室。

与此同时,小区物业监控室监控员丰秋莲也发现了监控中的异样。根据视频监控显示,11日8时32分,在8栋电梯中,一名一手提包一手拿纸盒的男子进入电梯。8时33分,就在男子走出电梯口的一刻,一个鼓囊囊的钱包从身上滑落至地上。8时34分,一名阿姨手提蔬菜进来,看到地上的钱包,径直伸手捡起,夹在左臂下。通过监控,丰秋莲发现,捡钱包的阿姨与丢钱包的男子并非同一层楼。丰秋莲当即向物业经理进行了汇报。

拾者当即归还,失主物业点赞监控

而此时,张志民和李女士也来到监控室。在对李女士进行身份核实后,李女士向张志民确认了监控中丢钱包的男子正是其老公。于是,张志民通过监控循线追踪到捡钱包的阿姨的具体房号。俩人立即来到阿姨家,阿姨当即承认了捡到钱包的事,并归还了钱包及其中的钱财。李女士当即拿出200元向捡钱包的阿姨表示感谢。

据钟斌介绍,此前小区监控70-80%都因老旧而失灵,自2018年6月起,在热心业主的帮助下,小区物业共投入约10万元对一、二、三期监控进行大整改、大修复。目前,小区所有的电梯、天台、大堂、大门等出入口的监控都已经恢复正常。据了解,今年以来,小区监控探头持续“发威”,先后助力小区破获1宗猥亵案、1宗盗窃案,抓获一名派发黄色卡片的男子。

律师:捡到钱不还属不当得利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捡到钱不还,或者不承认的事,也常有发生。那么,拾金昧之究竟是否违法呢?

广东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雄志表示,这涉及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如果拾到钱财的人,没有主动寻找丢失的人,这倒不是触犯了法律,属于道德问题;第二个如果是捡到钱后,保安或者业主也发现了,他还不主动归还,这涉及侵占罪,是违法的行为。但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勇刚表示,一般来说,捡钱不还最起码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不管有多少,都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拒不归还,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有关侵占罪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智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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