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6万个医用耗材大杀价,医保局有新动作

时间:2021-05-01 10:00: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4月27日,福建省医保局正式公布《福建省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确认!34.86万个医用耗材全省大降价

 

  通知确定,福建省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品种涉及七大类,包括心脏双腔起搏器、冠脉扩张球囊、单焦点人工晶状体、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吻合器、硬脑(脊)补片、腹股沟疝补片。

 

  首年约定采购总量共计34.86万个,约定采购量根据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闽部队和武警医疗机构报送采购需求量累加得出。

 

 

   “最低价”联动,鼓励实行“一票制”

 

  据悉,本次通知还正式公布了所有申报企业产品分组情况,美敦力、雅培、微创、乐普、波科等等119家企业入围(所有入围企业见文末)。

 

  同时,通知要求企业申报报价不应高于本企业福建省挂网价格且不高于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价格。

 

  据山东5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来看,冠脉介入类快速交换球囊平均降价已达91.83%;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平均降价83.32%;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平均降价86.74%;心脏起搏器(双腔)5家企业的5个产品平均降价51.86%。

 

  而人工晶状体的降价已成为全国带量采购覆盖率最高的品种,安徽平均谈判降幅为20.5%;江苏平均降幅约26.89%,最高降幅38%;京津冀“3+6”联盟谈判后,平均降幅约53.72%,最高降幅84.21%。

 

  本次福建省带量集采之后,这七大类耗材或将再次刷新历史“最低价”。同时本次福建省还要求中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 “一票制”。并且中选医用耗材产品同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医用耗材产品货款。

 

  国家医保局开会,全国耗材集采新动作

 

  时至今日,医用耗材带量集采已然步入常态化运行,降价的结果已经初步达成,但后续维护升华的工作仍有待提升,比如配送问题、货款拖欠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不过显然国家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了!

 

  近日,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召开医药配送企业座谈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就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医药流通环节、供应保障能力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上,陈金甫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配送服务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运行下配送服务的发展趋势,发挥配送企业在医药供应保障中的综合功能,共同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引向深入。

 

  同时,陈金甫一行还赴湖南就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会上同样强调,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运行阶段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从这些动向不难看出,集采常态化后配送服务等工作已成为了国家关注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耗材款项支付等问题也成为了多地狠抓严打的重点项目。

 

  特别是最近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还发布了《关于三月份医药企业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执行情况的通报》,对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执行不到位的259家医药企业进行约谈工作。

 

  同时,南京医保局近期还特别强调,对国家、省、市组织的医用耗材(药品)带量采购涉及的货款支付,要按政策规定的时限完成集中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阶段性延长医用耗材(药品)集中结算3个月时间的要求,及时做好网上集中结算,不得出现新的拖欠,不得发生新的网下结算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不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被医疗保障部门约谈和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或被医疗保障部门暂停服务协议的,或被移交司法机关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

 

  生产(配送)企业应当在招采平台上积极响应定点医疗机构的采购下单,不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规定,被处以行业禁入的,纳入医疗保障信用“黑名单”。

 

  可见,耗材集采常态化后,配送服务以及款项支付等问题的优化提升,或将成为各地整治的重点工作。

 

  附:福建省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入围企业分组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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