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扬言炸平广州龙归地铁站,最后却是……
时间:2019-11-06 17:49:3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今年5月28日,曹某因酒后无聊,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地铁站厅内将写有“兹定于6月1日炸平龙归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请求广州军区协助完成任务!”的《乘客意见卡》投入该站乘客意见箱内,地铁工作人员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曹某填写的《乘客意见卡》:
兹定于6月1日炸平龙归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请求广州军区协助完任务!!!
警情致使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启动二级勤务响应,每天在常态勤务基础上增加500警力投入,全面强化广州地铁212座车站的识疑盘查、巡逻防控工作。
同时,广州地铁集团升级各站点安检措施,全线网每天增派300名安检员、60名保安会同车站工作人员加大安检力度和加强巡逻防范工作,直至曹某于5月29日被抓获。
但曹某却自称:
“我不是真的想炸地铁,
只是因为酒后无聊,
是一个恶作剧而已!”
法院认为
被告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全案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判决被告人曹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说法
地铁作为缓解地面交通拥堵、减少路况干扰的城市重要交通工具,具有运量大、速度快、耗能少的优点。被告人曹某以恶作剧的形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和警力浪费,具有明显社会危害性。在此,呼吁人民群众要懂法、守法,谨言慎行,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兴起的“恶作剧”给自己惹上牢狱之灾。
法律知多D
1.何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何为虚假恐怖信息?
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3.在网络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触犯法律吗?
触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来源:金羊网 记者付怡 综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编辑:朱智祥
校对:刘嘉文
审核:王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