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1-16 12:37:1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为加强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我委会同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组织起草了《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8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
  

  附件:1.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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