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警方依法查处4起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案件,7人被处罚

时间:2020-02-01 21:26: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前郭警方依法查处4起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案件,7人被处罚

疫情当前,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阻击疫情,但仍有极少数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无视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 前郭警方果断出击,依法严厉查处4起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其中6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1人被训诫。

1月25日,前郭县公安局接到市局指令,省厅网安总队在巡查中发现我县 一网民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松原市疫情信息。接此情况后,县局立即按照市局指示落地查人,当日,将在网上发布不当信息的违法人员张某及不当信息源头人员李某抓获,对其二人予以 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27日,前郭县公安局乌兰图嘎派出所民警接到调解委员陈某报警称:“前郭县乌兰图嘎镇董家村防疫检查卡点, 有人拒绝配合防疫登记检查,恶意闯卡,殴打工作人员。”乌兰图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案发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台车辆已经开走,驻村辅警卜某和检查人员陈某受伤。经民警了解,当日,在前郭县乌兰图嘎镇董家村防疫检查卡点,驻村辅警卜某与调解委员陈某在对来往车辆、人员登记时,唐某平驾驶无牌照捷达车拒绝登记检查,然后下车与随后驾车赶到的其父唐某政、其妹唐某颖对检查人员进行殴打。1月28日,违法行为人唐某政、唐某平、唐某颖到乌兰图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登记、殴打防疫检查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唐某平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涉及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唐某颖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唐某政因故意伤害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1月28日,前郭县公安局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1月24日13时33分,我县 一网民在新浪微博上转发涉及疫情不当言论的文章。接到指令后,县局立即指派网监大队和育才派出所落地查人。经核查后,民警将佟某云传唤至育才派出所 进行了训诫,佟某云本人保证今后不会在网络上发布类似信息。

1月30日,孙某超驾驶车辆回前郭县达里巴乡其父亲家探亲,在经过达里巴村一桥疫情检查站时, 拒不配合疫情检查工作并且辱骂、撕扯检查民警。目前,孙某超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前郭公安将坚决贯彻执行《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的通告》,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造谣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来源 ┃ 前郭公安宣传编辑 ┃ 马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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