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时间:2022-11-26 23:11:4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紫草等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2批次二羟丙茶碱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沉香化滞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藿香正气水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醇量。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泽熊胆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健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品种名称标示生产企业批号规格抽样环节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机构二羟丙茶碱注射液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2109012ml:0.25g经营湖南仁祺医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可见异物)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10903经营西藏天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沉香化滞丸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200701每袋装6克经营四川金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不符合规定[检查](装量差异)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藿香正气水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210110每支装10毫升经营新疆仁惠堂药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甲醇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2021046生产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2021013经营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龙泽熊胆胶囊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11112每粒装0.25克经营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微生物限度)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菊花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108115/生产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不符合规定[检查](禁用农药残留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107173经营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110253使用射阳县中医院茜草云南健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0101/经营云南城投昕益医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190501生产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190901使用射阳县中医院[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紫草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0301/使用射阳县中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0205经营山西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晋药分公司[性状]21060101经营六盘水三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2106010321080105经营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21090104经营河北金天燕霄医药有限公司21120202经营湖州心良药业有限公司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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