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廉江市医药公司维康药材批发部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3-10-29 20:31: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77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廉江市医药公司维康药材批发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B7591262)、东莞市百美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690733)现场检查确认,上述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