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警官被举报涉黑涉伞,黑恶团伙被打掉一个月后,他也落马
时间:2020-01-08 21:58: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月7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姚伟曾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在鞍山市公安系统任职长达32年。而此前,曾有人在网上实名举报鞍山胡永家团伙涉黑涉恶,直指姚伟是其“保护伞”,网帖至今可查。
一个月前,在鞍山作恶多年的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被辽宁警方成功打掉,警方最高悬赏5万元公开征集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姚伟。
跻身副厅级岗位不到2年即遭到免职
公开简历显示,姚伟,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从警34年,一直在辽宁省公安系统任职。
从1985年10月至2017年3月,姚伟一直供职鞍山市公安局系统,历任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公安局副局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7年3月,姚伟出任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同年12月,姚伟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然而跻身副厅级岗位不到2年,2019年10月,姚伟就被免职。
被免职前4个月,2019年6月,辽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姚伟表示,将充分发挥刑侦部门打击刑事犯罪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聚焦公安主业,创新打击方式,锤炼过硬队伍,努力提升刑侦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
2018年11月15日,媒体报道了辽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显著成绩。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姚伟介绍,“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时要充分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姚伟说:“要通过扫黑除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肩负打黑除恶重任的姚伟,却被人实名举报涉黑涉伞。
网上被实名举报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
姚伟从警34年,前32年都在鞍山市公安局系统,从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侦查员,干到了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担任局领导逾10年。
2018年9月以来,网上多个平台出现网帖《公安局长保驾护航 *钢蒙受巨额损失》,发帖人实名举报胡永家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为恶鞍山,举报姚伟是其“保护伞”。
网帖称,胡永家在鞍山市成立废品回收站,与某钢铁集团公司签署的货物运输合同后,组织骨干成员勾结钢厂内作业区人员,以排废物为名,夜间进入作业区,盗窃成品钢材、废钢等,货物表面上加盖尾矿坝粉煤灰外运长达十多年。2013年5月该团伙骨干成员被抓当晚,在姚伟的保护下,盗窃罪变成了职务侵占罪,令胡永家手下团伙成员逃避法律的制裁!而幕后黑手胡永家依然逍遥法外。
此网帖至今在网上可查,其举报是否属实,网上尚无官方调查结论。
不过,2019年12月6日,辽宁省公安公开征集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消息,则坐实了胡永家团伙涉黑。
辽宁警方征集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报消息称,辽宁警方已成功打掉了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其中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查,该犯罪组织长期以来大肆盗窃国有资产,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多项罪名。
为彻底摧毁该涉黑犯罪组织,依法惩治犯罪和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公安机关决定公开征集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幕后“保护伞”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特别是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提供目前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将视情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胡永家涉黑犯罪组织被打掉,一个月后,姚伟被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姚伟简历:
姚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5.10--1986.12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侦查员
1986.12--1993.04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科员
1993.04--1994.10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南园派出所副所长
1994.10--1996.03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二道街市场治安派出所所长
1996.03--1998.08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8.08--2001.12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12--2002.04 鞍山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2002.04--2004.12 鞍山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
2004.12--2006.07 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6.07--2008.12 鞍山市公安局副局级干部、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8.12--2012.02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鞍山市副局级)
2012.02--2013.08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市维稳办副主任
2013.08--2015.03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5.03--2016.06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6.06--2017.03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03--2017.12 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7.12--2019.10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副厅级)
2019.10 免现职
文:梁建忠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鞍山市公安局官网、辽宁省公安厅官网)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