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画被盗用还遭广告公司抢注?画师被怼“生孩子生傻了”,网友怒了

时间:2020-01-09 21:14:0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插画被盗用还遭广告公司抢注?画师被怼“生孩子生傻了”,网友怒了

2019年12月13日,博主@漫漫漫漫er 在网上发出一则维权帖,表示自己此前接单成都一家广告公司插画业务,但由于甲方没有通过作品,这幅插画作废。然而时隔多月,作者却发现这幅插画被一家名为“良布官方品牌店”的淘宝商家使用为纸巾包装,随后其联系商家要求下架时,商家却说自己是和广告公司合作,正当使用的插画。其后,插画的版权也被广告公司注册。

聊天截图显示,广告公司与作者沟通时表示,“插画是我们公司的,版权有,什么都有”,甚至说作者 “生孩子生傻了”“故意敲诈”。

微博发出后,引起各地插画师、大V、美术工作者转发支持原作者,更有网友表示自己也曾与涉事广告公司有过不愉快经历。

▲ 维权帖

与此同时,淘宝店铺也下架了相应产品,并在首页贴出声明表示与广告公司签订了正规合法的合同,并支持原作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有矛头指向了这家广告公司。

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广告公司负责人,其表示“我们确实签了合同,他们(店铺)付了5千元定金,可最后不满意作品终止了交易,他们使用了这个插画我也不知情,当初他们也明确说过不会使用。”

没被采用的插画,出现在淘宝店铺

画师与广告公司的聊天记录惹怒网友

2019年5月14日,25岁的自由画师周周接到成都灵雨广告设计有限公司(下称“灵雨公司”)一单插画生意,对方要求设计一款天马行空的猫咪图。两天后,周周交了图,对方称要做排版设计,便把源文件也发了。但在月底,灵雨公司告知周周,甲方公司没有通过这个插画方案。于是,原先说好的没有通过的辛苦费,周周也没再提。

周周设计的插画

时隔多月,周周在逛淘宝时无意发现,自己没被采用的插画出现在一家淘宝店铺,该店铺名叫“良布官方品牌店”,插画则被使用在一款纸巾包装上。图片显示,纸巾包装上的图案与周周当初提交的插画一致。

2019年11月22日,周周找到广告公司询问,对方表示“插画是我们公司的,版权有,什么都有”,甚至称周周“生孩子生傻了”“故意敲诈”。

在沟通过程中,灵雨公司在周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当年12月10日把作品版权登记,名称为《可爱猫咪》,作者为灵雨公司。

被广告公司登记的作品

而双方聊天截图晒出后,广告公司的态度惹怒众多网友,“一个妈妈的身份可以成为被攻击的点吗”“这个公司明抢”……

目前为止,该维权微博阅读量近700万次,点赞高达8万多次,转发一万多次。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周周刚生产完没多久,攻击“妈妈”的身份也是众多网友极其生气的原因。

周周在2019年11月与广告公司沟通

淘宝店铺:

签了合同才使用,此前不知道广告公司侵权

销售这款纸巾的良布官方品牌店在舆论发酵之后,也受到影响,收到大量网友私信。随后下架了相应产品,并在首页贴出版权声明称对于猫形象版权的言论,高度重视,并表示不再与广告公司合作。

良布店铺发出的声明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询问店铺客服,对方再次表示,插图是签过正规合同,销售都是合法销售。而对于广告公司侵权的事情,他们也才知情。并对良布卡通猫系列卫生纸设计稿版权问题特发以下声明:

卡通猫设计稿为本公司(四川良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灵雨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进行业务往来中达成协议,并且给付了一定金额所得到;此协议与给付金额交易记录均有协议书、双方沟通交谈记录截图为证;并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来获取并加以使用,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涉及到的卡通猫设计稿版权问题,均与本公司无关。

广告公司:

不知甲方使用,为“对抗”甲方才注册

目前,灵雨公司的电话已暂停服务。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公司负责人叶先生,其表示由于网上舆论压力太大,公司现在已暂停经营,部分员工离开了。

但说到插画被商家使用一事,叶先生却很气愤:“我们确实是签了合同,他们(店铺)付了5千元定金,可最后不满意作品终止了交易,他们使用这个插画我也不知情,当初他们也明确说过不会使用。”

2019年11月22日,在周周找到叶先生后,他迅速联系了良布对接人,对方表示要查询。又询问了店铺客服,其表示是按合同处理,脾气火爆的叶先生拉黑了良布对接人,准备直接起诉。

叶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其后紧跟“如甲方对乙方初稿不满意提前终止项目,甲方对初稿享有作品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良布与广告公司的合同

叶先生表示:“后一条是对方修改后添加的,我们原合同不是这样,但我当时根本没仔细看他们修改后的版本,根本没注意他们可以这样使用初稿。”

良布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确实是使用的作品初稿,“我们付了定金,如果我们提前终止这个项目,我们享有初稿作品所有权,这在协议上写清楚的。”对于合同是否有修改内容,对方表示不清楚,但强调从他们拿到协议就有写明初稿所有权归甲方。

1月3日,叶先生联系了周周道歉,表示当初自己在气头上,脾气不好说话难听,“因为她来找我说的时候,以为是我卖了她的作品,我也很生气说了那些话,但后来注册作品也是为了‘对抗’甲方,想赶紧拿回钱就什么事都解决了,事后我可以把版权转回。”

目前,周周已经发了律师函给良布,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月3日,叶先生给周周道歉

资深画师揭秘行业内幕:

抢注、抄袭、拖欠尾款很常见

周周没有想到,自己的维权帖引起了那么多人关注。在她发出微博后,有网友留言表示与这家广告公司也有过不愉快经历。一名网友晒出聊天截图,称小心翼翼地找对方要尾款最后却没有下文。也有网友为大家敲警钟:一定要走合同付定金,进度确认前不要发送源文件。

拖欠尾款不结、图画被抄袭、作品被抢注……一名有着十年从业经验的资深画师小C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行业内,这些事并不少见,“个人画师是个人群体,个人画师跟公司怎么斗?公司拖欠尾款,画师也无可奈何,就算签了合同也处处是坑,顶多在网上把这公司挂出来给大家避雷,有的还会被公司威胁,最后都不了了之。”

不过小C表示,近两年来市场规范许多,这类事情也在减少,但自由画师仍是弱势群体。

对比图

律师:

著作权未发生转移,周周可追偿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江露仙律师认为,合同明确约定“甲方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师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因此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尚未付清委托制作费用,著作权并未发生转移,甲方对周周作品并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利,即甲方不得对周周作品行使发表、署名、修改、复制、发行等权利。尽管合同下文接着约定“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但并不包含“复制权和发行权”。因此,甲方(店铺)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复制并发行传播,无论乙方是否为作品的真正著作权人,甲方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

此外,著作权是作品完成就自动受保护,不需登记。著作权登记只是形式审查,可以使用其他相反证据进行推翻,所以证书也只是初步证据。但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采纳证书登记认定作品著作权人是谁。因此,周周的作品被广告公司擅自使用和进行作品登记,周周可以提供相应图画的底稿、原件、以及完成时间记录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原创作品,要求撤销广告公司的登记证书并向其进行追偿。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因为周周是该插画的创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周周是该插画的著作权人。在无周周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灵雨公司无权许可使用、淘宝店铺亦就无权使用该插画,故两者的行为均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至于著作权登记,仅是权属认定的形式要件而非实质要件,周周有权依法要求登记部门撤销灵雨公司的该登记。

红星新闻记者 马天帅 刘成梦 受访者供图

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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