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高希希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名下多个公司的股权被冻结
时间:2021-01-28 20:01:0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月27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导演高希希(原名:高西西)认定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428413元。且因其有履行偿还的能力却拒绝偿还,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向高希希下发的限制消费令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中显示,高希希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因为与皮涛涛之间的公司纠纷。界面文娱查阅了天河区法院于2020年3月公布的《皮涛涛与高西西、霍尔果斯嘉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2015年,皮涛涛与高希希(判决书中使用原名“高西西”)达成了《北京希世纪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及《北京希世纪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两份投资对赌协议,协议中约定,皮涛涛以3000万为高希希的希世纪公司增资,以助力该公司能够在2016年上市。然而希世纪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市,根据协议,皮涛涛有权收回投资的金额以及利息共3600万归还。
一审中,高希希方对于原告所述协议签订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且辩称在相关协议签订后被告一直积极努力履行合同,但因市场等原因导致被告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实现约定目标。高希希方同时对于原告诉请中本金予以确认,但认为利息计算及违约金相关数额偏高,请求予以调整。协议生效后,高希希仅于2019年1月30日向皮涛涛支付了400万元回购款,至今未付剩余款项。
高希希目前担任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天眼查显示,高希希目前担任了霍尔果斯恒兴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世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北京星亿东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东。
高希希目前为10家公司的股东
其中,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宁波星亿东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被四川顺利昌隆科技有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上诉,案件将于2021年2月3日开庭审理。此外,天眼查还显示,高希希名下多个公司的股权被冻结。
高希希名下多个公司的股权被冻结
早在2019年,高希希就因为投资对赌协议被仲裁。2016年,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布公告,表示将以2500万元参股高希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星亿东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星亿东方增资后1.695%的股权。双方约定,星亿东方应在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2.5亿和3.5亿的业绩目标,同时约定,完成目标额的90%也视同实现业绩承诺。然而,2019年7月29日,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星亿东方影视未达成业绩与上市目标,因此依据协议约定,华天酒店有权要求星亿东方履行回购义务。而星亿东方经多次催告拒不履行协议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故华天酒店依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对高希希方提起仲裁。华天酒店请求高希希方支付星亿东方股权回购款与违约金共5271万元。
比起多次因对赌协议失败被诉而出现在新闻中,高希希更广为人知的身份是多部高口碑电视剧的导演。高希希曾担任第25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评委会主席,曾执导《下海的日子》、《幸福像花儿一样》、《历史的天空》等电视剧,并凭借《笑傲苍穹》获得第3届全国行业电视奖电视剧一等奖,凭借《新上海滩》获得第13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导演提名。但遗憾的是,因为屡陷财务纠纷,2016年之后高希希几乎没有新作品问世,2019年在重庆开机的《你好,昨天》也迟迟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