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所有耗材开始监控价格

时间:2021-05-19 12:00:5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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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均参加

5月17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海南省的数据监测依托海南省医保二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通过获取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数据和全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数据。

参与对象为对海南所有的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

信息平台将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服务,实现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招标采购和执行带量采购等全流程信息进行监测预警,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机制。政策的几大要点梳理如下:

全国联动,定期更新。医用耗材价格监测依托信息平台,采集全国各省级采购平台公开公布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数据并定期更新,将集中采购机构挂网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与全国价格信息进行联动,对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情况进行监测管理。

红黄绿灯预警。申报价格高于本品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的,系统将推送红灯预警,医用耗材红线标准另行制定;绿线为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低价与该药品(医用耗材)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两者取低的价格;黄线为该药品(医用耗材)在海南原中标价或挂网价,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系统自动提醒。当红黄绿线重合时,以绿、黄、红顺位次序为准。

处置企业。自价格预警信息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未进行价格调整或未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给予书面函询警告处置措施;生产企业自收到函询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进行价格调整或未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的,给予暂停挂网处置措施;暂停挂网3个月内仍拒绝调整价格或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的,给予直接撤网处置措施,并在集中采购机构官网等同步公示。

鼓励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交易价格,使价格回归合理范围。

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按照评分指标,加强自查自纠,规范自身行为,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对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60分的给予书面警示、约谈等处置措施;对连续6个月评分低于60分的,医疗机构给予年终考核、结余留用资金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处置措施,生产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重点名单,每半年在官网公示相应名单。

海南医保局并不是第一个发布耗材价格动态监测的地方政府,实际上,根据赛柏蓝器械的持续监测发现,耗材价格动态监测已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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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全国价格联动前兆

2020年9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下称《指导目录》),要求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2020年8月,河北省衡水市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实行价格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监督管理,跟踪监测专项改革落实。

2019年南京市建立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对医用耗材价格进行实时监测。

赛柏蓝器械发现,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价格动态监测政策的持续发布,实际上与早期各城市的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不无关系。

价格联动为价格动态监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年初,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明确将启动十三类高值耗材新一轮集中采购,提出将联盟数据库直接作为该省高值挂网目录,限价数据库与省际联盟数据库适时联动,挂网限价随省内医院的议价情况就低调整。

而早在2018年,甘肃省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品种(共13大类),根据甘肃省医疗机构最高采购价、陕西联盟参考价和省级参考价进行全国价格联动。

同样是2018年,浙江省发布《关于执行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省市间的价格联动,其实一早已经布局好,为近期的各省市的价格动态监测打好基础,未来,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动态监测将成为常态,全国统一定价是否会成为大势所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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