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外包!基层医生收入或受影响

时间:2021-09-09 14:22: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国家政府采购网发布《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二次)单一来源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预计以383万元的价格,将琶洲街广渔社区(琶洲街广渔、石基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3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外包给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机构。

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公开通过招标采购手段,让社会力量承办属于公益性质的公卫任务。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也逐渐浮现出正反两种声音。

正方:支持外包,治病救人才是医生本分

许多基层医生感到疑惑,是全心投入医疗工作还是坚持做公卫?一时间难以抉择。

赞同的认为这种办法还是有可取之处,医生就是治病救人,公卫分出去,可以集中精力回归本职工作。

@小唐:

建议公卫单独设置,不再受乡镇医院财务管理,然后以聘用乡镇医院专业医生、护士等的方式进行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声叹息:

同意外包,但是公卫服务专业性强,还是应该有资质的医护人员来做。目前,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都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任职!如何平衡资源,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功夫都用在公共卫生服务上,基础医疗就做不好,基础医疗都做不好的医护人员,还谈什么提供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凯凯:

支持,只有专门做一件事才能做得好,基层什么都要做,而且检查多,想好好做医疗都没时间,资料会做了但是医疗技术全丢了。

@随遇而安:

2009年基本公卫项目启动以来,顶层设计中就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项目交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承担”。如果现行的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坐吃等死、尸位素餐”连续两次绩效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服务资格,不再够买其服务。

政府部门可以公开遴选或招标其他民间资本的医疗机构替代原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原有的服务机构不再享有相应项目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摆脱“父子关系”的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的服务模式。

@扬帆起航:

支持公卫和医疗分开,国家支持公卫的同时,更应该着重培养基层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让临床大夫有更多时间隔精力去钻研业务、提升医疗水平,为老百姓提供切实可行、得到真实惠的医疗诊疗卫生服务,解决看病难的根本问题。

而非基层所有医护人员把全部精力用在提高公卫各种率,完善各种表格等老百姓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意义的形式上……

@婉卿941471828:

支持外包,让医生做医生,腾出时间来进修学习新技术。但是外包必须有一定医学基础的医生做支撑,医学本身是个极其严肃认真的事情。怎样让三高等慢性病人的发病率下降,降低由此带来的残疾是我们应该主动追求的目标。

反方:不赞成外包,医疗必须公益第一

基层原本专职干公卫的人员,岂不是无工作可干了?公卫收益是村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医群体收入本就不高,如果外包,村医的公卫补助怎么办?

持相反看法的医生也有很多话想说:

@绿水青山:

干公卫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公卫经费是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的一大部分经济支撑,少之必肃条。承包是一种商业行为,到时侯受害者还是百姓,百姓知识面薄弱,有点小毛病容易被诱导,导致经济损失。

@13123:

什么样的医疗机构是有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资质又如何判定?公卫需要医务人员的专业性支撑,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投入不是更好吗?

@看看就看看:

所谓的外包就是让社会资本(部分人不懂业务),一旦有了外包老百姓受益就难了。民营单位做公卫有部分是为了完成指标,老百姓到底能不能受益,国家每年下拨的公卫资金是否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微博医生:

医疗机构的管理不能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去管理,首先搞清楚公共卫生项目是国民公平享受的最惠国待遇!

@yiming:

公益外包因为资本的介入,有走偏的可能,不如将资金投入基层卫生院建设,投入人才培养和留住人才,否则基层医疗和公卫可能越来越差。

@张志红:

不支持外包,公共卫生服务也属于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治疗方法的一部分。如果外包不是专业人士干,为了赚钱而工作对百姓毫无益处,反而会增加百姓的负担。

还有部分读者认为,外包与否意义不大,只要每个基层单位成立一个公卫科,专门从事慢病管理、随访,必须是由临床大夫或公共卫生专业来干,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科应各司其职。比如,江苏省已经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这么做,这一发展趋势也有星火燎原之势。

公卫服务市场化,探索依然艰辛

整个“十三五”期间,国家都围绕“创新服务供给”,对公共服务市场化作出指示。虽然国家给出指导性文件,但从全国目前情况来看,未来外包发展与否还很难得出结论。

山东省临清市刘垓子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守强表示:“如果承包给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私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站,他们只能是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政府可以向他们购买服务,毕竟是牵涉到国计民生是惠民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包是不负责任的,甩包袱的行为。作为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在疫情防控这些关键时间,如何保证合理监管也是一个问题。”

他认为,在基层医疗机构,无论是乡镇卫生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会成立公共卫生科,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加强对项目的重视和领导。真正做到民、惠民、利民,把国家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便于机构、人员的管理,也便于追责。

业内人士李康表示,今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只提到“财政”两个字一次,即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在具体部署上,涉及到财政政策的也较少。由于财政政策可能不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手段,据此推断,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时,大方向上还是会想办法和市场化接轨。结合广州的实验性改革来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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