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 医保目录药品的准入 国外与我国制度发展异同之处

时间:2021-12-21 11:13: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最近,全国医保谈判的新闻不断触动制药人心弦。在我国随着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多,药品降价是大趋势。但是不断降低的价格对新药来说可能就不太友好。本文,笔者对医保药品竞争性准入的模式以及历史做一简要分析。

我国医保药现有三种准入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保目录以及基本药物目录,逐渐向科学化管理精细化发展,因此这类药品的准入制度将会逐步科学化,合理化,而不仅仅依据价格。2020年7月份,国家医疗保障局1号令显示,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可以通过谈判准入、直接准入以及竞价准入三种方式进入通道。这其中,谈判准入是针对独家品种的,直接准入是针对集采中标的品种,竞价准入是除以上两种产品以外的非独家品种。当前,我国对独家药品的谈判和非独家药品的谈判是合二为一的进行一次性准入竞价。

国外是如何采用医保准入的?

其实国外医保准入中,控费也是关键,尤其是对于一些新药药品或者是一些独家品种。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策略,但是基本上大同小异。通常来说,对于仿制药就是以价格低廉为主。对于创新药,就以谈判或者是其他的优惠政策妥协为主。

对于创新药品,以医保谈判为主

对于创新药品,以医保谈判为主。全球各国政策有的是以专家讨论结果为主,有的是以药物经济学的专项评价为主……只有新西兰和中国相当类似,采用的是医保准入制度。

新西兰药品的创新药谈判主要是基于降低患者负担的角度来考虑的,比如说一些药品可能售价保持不变,但是可以提高医保的支付比例来降低实际的支付价格,以及通过协议将药品的专利期进行延长,或者是让其享受特殊的专利保护延长期。这样的话药厂能得到好处,同时又降低了药价,最后患者获得了实惠。总之,一般是一个三赢的结果。

对于品牌仿制药,低价为王

在一些原研药的协议保护期或者是专利保护期结束以后,所有仿制该药品的厂家就可以参与医保产品目录准入的竞价。并且通过排名这种竞价方式获得的期限也不是永久的,而有一个2~3年的期限。当过了这一个合同期以后,还要再次谈判,重新筛选更廉价的仿制药,从而最大程度节约医保经费。因此对于品牌仿制药低价为王,而且低价是有期限的,获得的是一个有一定期限的独家的国家医保供应权。

医保目录产品按通用名,是弊端

当前我国的医保目录按照药品的通用名进行分类和管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后,该通用名下所有的厂家均可以获得医保的支付,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同厂家的同一种仿制药,可能定价策略有不同,外包装也不同,生产水平和场地的经济条件也不同,导致同一种药品通用名的仿制药,由于厂家的不同,产品价格差异极大。这种方式一方面削弱了不同厂家的竞价积极性,另外一方面又导致市场上,进入医保的实际仿制药的价格居高不下。

相反,国外一般来说,随着仿制药逐渐上市,通用名药物存在两个以上的厂家时,便对该通用名的产品进行招标。只有中标的厂家可以获得独家授权,同时与医保签订采购协议,获得唯一的医保支许可。

药品供应稳定,是重要考评指标

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包括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供应量的稳定性,还有包括质量的稳定性。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会出现一些药品厂家在中标以后并不能持续稳定地供应药品,导致药品出现市场短缺,从而只能在黑市上高价购买药品的情况产生。另外一方面也促使了一些厂家进行恶意竞标,以低于成本的低价竞标以后,并不持续供应药品,导致药品短缺。因此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就成为了评价药品是否获得医保准入的重要评价标准。

小结

目前,对于药品或者创新药仅仅简单以药品价格(低价)进行准入,已经出现了一些异议。将来,考察多个维度的药品的价值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必将引入医保的准入制度之中。但是,近10年来说,挤干各种药品中间存在的水分才是医保政策中,最重要的工作目标。等到我国大部分药物都进行了价格谈判的准入筛选以后,形成了稳定的体系,我国将进一步推进考察多个维度及多个价值观的药品综合评价,提升药品的临床质量考评。探索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为方法,逐步实现医保目录管理科学化,合理化。

来源:新浪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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