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陈宝银温如初的书名叫《挚爱如初小说》,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五月是毒月,夜间无事是不出门的。我早早关了门,哄着宝珠睡了,翻出箱子,将攒下的银子和铜板又数了一遍。若是温家人被放了,温老爷能官复原职自是最好的,若是不能呢?他们出来要住在何处?每日吃什么?两位郎君还能不能读书?大郎君到时会如何?我竟一样也不敢再想,买房定然是买不起的,只能租间更大些的,可手里的银子租房都是不够的,该想点别的营生来做的,只船上这点收入,不知挣到何年才能供两位郎君读书。我抱着脑袋,趴...
五月是毒月,夜间无事是不出门的。
我早早关了门,哄着宝珠睡了,翻出箱子,将攒下的银子和铜板又数了一遍。
若是温家人被放了,温老爷能官复原职自是最好的,若是不能呢?他们出来要住在何处?每日吃什么?两位郎君还能不能读书?大郎君到时会如何?
我竟一样也不敢再想,买房定然是买不起的,只能租间更大些的,可手里的银子租房都是不够的,该想点别的营生来做的,只船上这点收入,不知挣到何年才能供两位郎君读书。
我抱着脑袋,趴在桌子上竟睡着了,待我惊醒时,他不知何时来的,就坐在我对面。
我胳膊压麻了,一动犹如蚂蚁钻心,又疼又痒,龇牙咧嘴缓了半天才算缓过来了。
他就那么安静地看着我,一个字也不说,身上有雄黄酒的味道。
他就穿了身白衣,宽袍大袖,领口再拉开一寸,整个胸膛便要露出来了。
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约莫是酒喝多了,眼角还泛着红,眼里水光一片,怪道长公主要招他,活脱脱一只吸人骨血的妖精。
我已十六,是个不大不小刚好嫁人的年纪,还不曾真正见识过什么男人,第一次见识便是他这样的极品,脸红心跳是自然的。
其实这些年我脸皮已练得极厚了,船上什么样的主顾没有?有些爱讲荤段子,我从面红耳赤到最后的听而不闻,对着他那极厚的脸皮一时间却没了作用。
「大郎君今日来所谓何事?」我舔了舔嘴唇,尴尬地笑了笑。
「彩绳还有么?给我系一根吧!」他揉揉额角,似醉非醉。
我只知道不要和喝醉的人讲道理,自然也不会说什么看看几更天了都?端午早过了这样不懂事的话来。
从针线簸箩里寻了一条,看他伸着白皙的手腕等着,我便给他系上了,他抬起手臂要看,袖口太大,就露出了半截手臂来。
那白皙且肌理分明的手臂上,是触目惊心的伤口。
有新有旧,新的还在渗血,旧的只余一道浅白的疤痕。
我惊得用手捂住了嘴巴,怕自己叫出来。
他看见我的样子,却毫不在意地笑了。
「怎么?怕了?」他说着,竟伸手在领口一扯,白衫堆在了他的腰腹处,身上竟没一处好肉。
我圆睁着眼睛,看着那白皙身躯上的各种各样的伤,忽觉惊痛,那时年少,还不知自己惊的痛的是什么。
「知道我每日在干什么么?知道什么是男宠么?我每日喝了药,便趴跪在那女人身下求欢,任她如何,也觉不出疼来。呵!状元又如何?才子又如何?我早已没了风骨,不过一具连自己也嫌弃的尸体,若不是,若不是……」
他大概是真的醉了,才为那日被我和宝珠看见的事情介怀着,旁的人也就罢了,宝珠是他至亲,他是妹妹心里芝兰玉树般的长兄,他那样不堪的一面被宝珠看见了,他要如何面对她?
我翻箱倒柜地寻了伤药出来,又兑了盆温水。
他身上的伤口有掐的,咬的,鞭子抽的,有些都看不出是怎么来的,我看得心惊肉跳,手上不敢使大力气,怕弄疼了他,只能咬着嘴唇小心了再小心。
他并不像看起来那般瘦弱,肌理分明,紧致好看,约莫是疼,他身上肌肉崩得极紧。
慢慢我竟生出了不慌不忙来,将今日去了狱中的事情讲于他听。
「大郎君定然是要做大事的,你既已护下了家里人的命,其他事情自然有我,我定然将他们都照顾得妥妥贴贴的。在这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不过一死,一根绳子一把刀,甚至咬舌自尽都是有的,可活着才更需要勇气。郎君啊,端直耿介,慷慨舒朗是风骨,风霜摧折越发凛冽逼人,重压之下、取舍之间也是风骨,既已做了取舍,又何必如此自伤?知你爱你之人,永不会弃你。」
或许这就是读了书的好处吧?我也能说出些恰当又合时机的话来。
他闭眼半躺在椅子上,看起来像是睡了,腹部较别处的伤更重些,他的腰极细。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我娘和我说过的话来,男人要生得壮实些才好,腰太细了,连个媳妇也抱不起来,还说什么传宗接代养家糊口?
如今想来竟有些好笑,他腰虽细,看起来却有些力气。
「涂好了?其实不用,好了过几日又破了,浪费罢了!」
他坐直了,我帮他穿好衣服。
「你将自己护好些,无论如何都该护好些。」
「我该如何护?如今这样已是我最大的让步,若在让我同旁人一样摇尾乞怜,倒真不如死了算了。」他赌气道。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是啊!说起来多么容易,做起来又该多难,他当初到底是怎样说服自己做了长公主的男宠,又是怎样咬牙忍到现在的?他宁愿忍着肉体上的疼痛,也要维护那仅剩的自尊。
「我饿了,你做点吃的吧!」
「回去太晚没关系么?」
「今日是她许了的,叫我回家瞧瞧,我如今哪里还有家?只这一个去处了。」
今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