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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7 07:19: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老爷夫人莫怪大小姐,我带着宝珠去过苏家,当日并未见到,听闻她刚生产,还在坐月子,苏家怕惊了她,不曾告知她实情,亲家太太使人寻了我,说若是为了大小姐好,叫我万不可再带着宝珠上门。...

老爷夫人莫怪大小姐,我带着宝珠去过苏家,当日并未见到,听闻她刚生产,还在坐月子,苏家怕惊了她,不曾告知她实情,亲家太太使人寻了我,说若是为了大小姐好,叫我万不可再带着宝珠上门。

几日后苏家就搬去了东都,大小姐即便想看你们,山高水远,她还有个孩子,又怎能回得来呢?

还有我没说的,大小姐听了温家的事,哭晕了两回,姑爷趁着她昏迷不醒时,将她抬上了船。

都是俗人,这样的时候,明哲保身何错之有?

说了几句,时辰已到,我要带着宝珠走,她哭着要带家里人一起,哄了又哄才将她带出来。

她却哭着说怎得不见她长兄?

府里到处都是大郎君的传说,生得芝兰玉树不说,及冠之年已连中三元,是宋阁老最得意的门生,未来的阁老非他莫属等等。

别的我不知晓,可长相确实不差,毕竟他娘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就这样一个人,竟生死不知,不见了。

温老爷闭口不言,我知晓此事不能再问下去,带着宝珠回了家。

我们和别人在东街同租了间院子,我和宝珠来得早,占着两间东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西边三间住着一家四口,男人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女人在家带孩子。

货郎姓何,六尺身材,一张巧嘴,何娘子不爱说话,人却极好,她手巧,闲时便绣些帕子荷包,货郎便挑着去卖。

我缝个衣服做双鞋还行,刺绣什么的根本不通,闲时就让宝珠跟着她学,宝珠耐得下性子,学得有模有样,我每日卖剩的鱼肉虾肉,多进了宝珠和她两个孩儿的肚子。

这日与平日并无不同,只是汴河结了冰,我的营生便不得不停了,有爱吃我做的小食的老顾客,我便在家做了送去,回了家吃了晚饭,宝珠已瞌睡,看她睡下了,我取了鞋底就着油灯来纳。

火盆里烧的是柴,烟大,窗户开了条缝,等睡时灭了火,透一透风才敢关。

我已十五了,走到哪里都算个大姑娘了。

在汴河营生并不像想的那样轻易,时不时有人骚扰,更何况我一个姑娘带着个妹妹呢?

不过河道有河道的规矩,交了保护费,自是有人看护着的。

我不怕累,就怕惹了麻烦。

敲门声响起时,我吓了一跳,毕竟在汴京我和宝珠相依为命,谁会黑了天来寻我们?

谁啊?

我扬声喊道。

我姓温。

门外的人声音压得低,是个低沉好听的男声,姓温?我不及多想,穿了袄子下了床。

门外的人闪身进了门,我将门迅速地关了。

来人背着身站在床边看着宝珠,房子小,床前只一道帘子遮着,里面算作卧房,外面充做厅堂,如今被他拉开了,便一目了然。

他身量极高,披着一件玄色斗篷,头发用玉带紧紧束着。

我隐约猜到了他是谁,可不敢多问,只等着他看够了。

我给火盆里填了柴,烧了壶热水,给他倒了杯茶,茶是平日里船上给客人喝的,说不上好,但也不差。

待他拉上帘子出来,油灯昏黄,可我依旧将他看了个全。

府里人说他生得芝兰玉树,我长这么大,并不知道芝兰玉树是什么,可今日再见他,算是知晓了。

他生得和夫人很像,只眉毛更粗些长些,天生一双桃花眼,不笑也风流多情,鼻梁挺直,嘴唇并不很薄,下颌角分明。

细看唇下一点黑痣,人却清冷得很。

又冷又欲,美男子这样肤浅的字,都不足以形容他,关键他还生得白。

他斗篷都未脱,在椅子上坐下,端起我倒的茶。

手也生得这般好看,果然好看的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的。

他瞳孔黑,看着人时讳莫如深,让人心惊。

我看他穿着打扮,并不是落魄的样子。

因为他斗篷下的白袍,是云锦缝的,真正的寸锦寸金,他既不曾落魄,又为何不救温家其他人呢?

朝堂多诡秘,我不敢多问,自然也不想问,只在一旁立着等他问话。

不急不躁,倒是有几分胆识的,怪道能护琼娘周全。他说话声音又低又清冷,我不敢多看他,只低着头什么也不答。

此物交于你,明日你想法子出趟城,将它送到鸡鸣寺法慧主持手里。此事牵扯甚大,定要小心行事,若不是无法,我也不会来寻你。

我本不欲接,可听他说无法时语气里的急迫和无奈,终是咬牙接过了。

东西用布包着,是本书的模样,并不十分厚,递到我手里时还带着他的体温。

郎君,万望珍重,温家老小还在牢里盼着你呢!

他起身要走,我终是不忍,为着宝珠,为着温家,说了这样一番话。

他点点头,忽地笑了,似骄阳般刺眼。

你就不怕温家和我都是坏人么?

我只知道温家待我好就够了。若不是温家,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今是个什么模样。

他点了点头,闪身出去了。

鸡鸣寺平日并不是平常寺院,每月只初一十五两日开放,明日并不逢初一也不逢十五,只进门就是件天大的难事,更遑论要见主持。

第二日一早我就将宝珠托付给了何娘子上了鸡笼山。

鸡笼山虽叫山,却并不险峻,我干惯了力气活,走几步路的事儿,自然并不难。

到了寺门口,大门紧闭,里面传了一阵诵经和敲木鱼的声音。

天,勉强能忍。

肥硕的身体,很不便利。

朱意欢决心减肥。

前世,她身材高挑修长,体重维持在95斤左右,如今要恢复回到前世的状态,至少要甩掉70斤肉吧?

任重而道远啊。

胡思乱想间,朱意欢就洗好澡了,穿上宽松的衣服,整个人仿佛焕然一新,全身都轻松了。

“咕噜……”

肚子不合时宜地响了。

朱意欢捂着肚子上的一圈圈肉犯愁。

胖成这样了,要不要吃?

正想着,门口突然被推开,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阳光中。

原主的老公陆琛,回来了。

他一头利落的板寸头下,眉目英挺,五官深邃,搁后世不输给任何娱乐圈的大明星,身上是白衬衫加黑长裤,衬得身姿宽肩窄腰的,落在服装设计师出身的朱意欢眼里,简直是最完美的衣架子。

就这么个极品男人,怎么就被原主给祸害了,原主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次次给他戴绿帽呢?

朱意欢前世活了30年,一直在为事业打拼,根本没心思想什么恋爱结婚。

面对突然从原主那儿继承来的老公,朱意欢一时转换不了从单身女青年变成已婚妇女的事实,就这么愣愣的和他对视。

四目相对。

气氛尴尬。

陆琛一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手背青筋暴起,似乎在极力的压制着某种即将爆发的情绪。

锋利的眼神,恨不得把朱意欢刀成肉片。

很明显,原主留下的烂摊子,这位老公要算账了。

“咕噜……”

朱意欢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响起,打破了空气中的死寂。

“我先去煮个面。”朱意欢实在不想面对这尴尬的场景,扭头就进了厨房。

陆琛锋利的视线随着她转移,这才注意到屋子大变样了。

本来脏脏馊臭的猪笼,现在干净又敞亮,不止地板被拖得干干净净,垃圾一扫而空,屋子里的东西也被重新摆放过,变得整整齐齐的,连空气中一直弥漫的那股臭味也闻不到了,只有从开着的窗户中飘进来的淡淡青草香。

这女人向来懒惰邋遢,怎么会突然收拾起屋子来?

果然是干了对不起他的事,所以心虚了?

还是说,她又盘算着要钱?

想到她不顾他这个丈夫的尊严,又纠缠陈科长,还跑到别人的婚礼上大闹,他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

不管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他都不会再让她如愿!

朱意欢哪知道他脑海中的惊涛骇浪,她正在盘算要做什么吃的。

刚才收拾过厨房,发现做菜调料不少,但是食材几乎没有,只有一扎干面条还有几个番茄。

干脆做个意大利面吧,这是最简单,也算是她拿手的一道菜了。

说干就干。

朱意欢撸起袖子开火,先把水烧开放干面条煮熟,然后捞出来沥干水分先放着,在煮面的时候同时把番茄洗干净切成小碎丁,用来煮最重要的酱料。

先放入油,倒番茄丁进去煸炒,一直炒到番茄有点碎烂并飘出香味了,再把盐、鸡精、胡椒粉和一点点糖放进去,一份香喷喷的酱料新鲜出炉。

最后,把面装盘,再淋上做好的酱料,一份简单却飘香四溢的意大利面就做好了。

闻着香味,朱意欢肚子更饿了,嘴里却发苦。

她是要减肥的人,这么大一碗顶多吃几口,剩下的只能干瞪眼。

因为剩下的,是给客厅那位的。

不是要讨好他,而是她想清楚要怎么处理跟他的关系了,多做他这份面,是想跟他坐下来,好好把话说明白。

很显然,对方也有话要对她说。

朱意欢端着面回到客厅,气氛依然凝固。

男人浑身散发出冰冷的气场,一双冷酷的鹰眸死死盯着她。

朱意欢前世好歹是个老板,面对他冷酷的气场,她面不改色地坐下,拿过来一个搪瓷碗,先盛了一碗,放到他面前,然后心平气和道:“你也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陆琛不止手背上冒青筋,太阳穴也突突直跳,看朱意欢的眼神震惊又愤怒。

干出那么丢人现眼的事,她竟然还能心安理得吃面?

“朱意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他一字一顿,几乎咬牙切齿。

朱意欢给自己也盛了小半碗,正要吃,见他单刀直入,她干脆放下筷子,也不拐弯抹角了。

穿越过来几个小时,她想的很明白,虽然原主造孽太多害死了自己,但她不是原主,对那些事并没有太大的感触。

她是理性的人,想到是要向前看,把以后的日子过好,以前原主的事,能翻篇就翻篇。

至于陆琛,原主挟恩图报让他娶她,又做了这么多对不起他的事,早该放他自由了,而她是21世纪的朱意欢,对他没有什么感情。

反正陆琛也讨厌她,与其相互折磨,不如放过彼此,各自海阔天空。

这么一想,朱意欢思路就通透了,她看向面色阴沉的男人,很认真道:“陆琛,我想过了,我们之间的婚姻名存实亡,我知道你也不喜欢我,既然如此,我也不拖累你了。”

陆琛面色一变,双眼怒到有些赤红,“你什么意思?”

话说到这份上,朱意欢索性把话都说开,“我们离婚吧。”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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