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珠叶修赵兰若小说叫什么名字_豆腐芳菲全文免费阅读

时间:2023-02-27 11:05: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话音刚落,门口忽然有丫鬟兴高采烈地打了帘子进来。
「老爷,夫人,少爷回来了。」
一个少年人兴致勃勃地冲了进来,神采飞扬,巴结地给后面另一个少年让路。
「爹,娘,看我把谁请回来了!」
「我们这科的状元郎!李思远!」
叶修夫妻激动地从椅子上站起身,迎了几步,叶修完全把我忘在了一边,围着状元郎不住口地夸赞:
「今日朝会,我可是听许阁老炫耀了他的得意门生啊,如今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赵兰若笑成了一朵花。
「哎呀呀,这样俊俏的状元郎,也不知谁家有这样好的福气,能生养出如此出色的孩子。」
我在旁边插嘴:
「是我家的。」
赵兰若愣住,夸张地怪笑一声,掏了掏耳朵:
「李姐姐说什么?」
我朝李思远招了招手,少年人走到我旁边,嘻嘻笑着挽住我的胳膊: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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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怎么一声不响地进京了,也不同我说一声。」
少年人亲热地挽着我,他个子极高,比我高了一个头,此时却故意歪着头靠在我肩上,平素清冷的眼眸中全是孺慕之情。
叶修全家看傻了眼。
「儿子?娘?他是你儿子,你是他娘?那他——啊——」
叶修猛地一拍大腿,激动地低低喊了一声,然后眼含热泪地冲上去握住李思远的肩膀:
「儿子——远儿,你是我的儿子啊——」
叶修眼眶通红,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他一迭声地吩咐下人,上茶摆宴,然后自己在偏厅里像只无头苍蝇一般团团乱转。
「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是今科状元,我有个状元郎儿子,真是祖坟冒青烟,祖坟冒青烟啊!
「快,来人,修书一封到扬州老家,叫他们即刻开祠堂,上族谱,祭祖,我要带我儿子回乡祭祖。」
叶修激动坏了,赵兰若听了,也立刻激动起来,扑过去扯住他的衣袖。
「老爷!我们家钰儿才是嫡长子,你现在把他加进族谱,我们钰儿怎么办那!」
「糊涂!真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叶修一甩袖子,气哼哼地瞪大眼睛。
「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钰儿不过一个同进士,跟真正的进士之间都隔了十万八千里,你这女人懂什么!如今状元郎是他亲兄长,往后有远儿提携,钰儿便能很快融进文臣圈子里,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何况许阁老是远儿的恩师,他对远儿器重非常,哎,跟你说了也不懂。远儿如今很快就要去翰林院入职,非翰林不入内阁,以后封侯拜相也未可知啊!」
叶修情绪亢奋,还是头一次这样气势十足地凶赵兰若,赵兰若看傻了。一会感觉叶修说得有道理,一会又不甘心,捏着帕子「呜呜」地哭起来。
「可他一个庶子,如何能骑在咱们钰儿头上。」
叶修眼珠子一转,走过去揽住赵兰若的肩膀。
「夫人,我有一个主意,不如就将远儿记在你的名下。等他翰林伴读学侍的官职下来,你还能封个诰命那!至于李明珠——」
叶修略带赞许地看了我一眼:
「你教子有功,就许你做个贵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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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珠,贵妾已经是看在远儿的分上抬举你,你可不要不识好歹。
「你一个商户女子,如何能教养出这样学识出色的儿子?龙生龙凤生凤,远儿能有今日,都是像我啊,我的儿子,天生便是会读书。」
叶修又绕着李思远上上下下看了一圈,见他气度出众,五官清俊,更是喜不自胜,洋洋自得起来。
「远儿,你这眉眼,同为父实在长得一模一样啊!」
一边说,一边还伸手去拍李思远的肩膀,李思远早就不耐烦了,直接一巴掌打开他的手:
「你有病啊!」
李思远皱眉看向叶钰。
「早知道你父母有癔症,我便不来你家玩了,平白无故认人做儿子,真是晦气!」
叶钰脸色涨得通红。
以他的身份,是攀不上李思远的,也是赶巧了,今日两人在门口偶遇,他试探着邀请,李思远盯着门口的马车看了一会,竟同意来他家。
「思远兄,这,这可能是误会,我爹娘平常不这样的。」
李思远不理他,只是挽住我的胳膊。
「娘,走吧,你来这里做什么?这一家子人真是有毛病。」
叶修被人骂了,却也不恼,依旧笑眯眯地看着李思远。
「儿子,你不知情由,为父不怪你。你今年十七岁,是我——」
「我今年十六岁!」
李思远无情地打断他,叶修一愣,脸色顿时白了。
我无奈地耸耸肩。
「早说了他不是你儿子,还认那么起劲。」
「你这娼妇,竟敢红杏出墙!」
叶修伸出手,颤抖着指向我。我儿子哪里还忍得了,直接扑上去打了他一拳:
「呸,敢污蔑我娘,打死你个老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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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的儿子在旁边急得跳脚,就是不敢上前去劝,赵兰若惨白着脸站在旁边,摇摇欲坠。
「快来人那,快来人,把他们给拉开。」
李思远从小跟着他哥哥学武,外表看着秀气,其实力气很大,拳脚功夫也不错。等到仆从们把人拉开时,叶修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白皙的脸上几个巴掌印,脸肿得跟馒头一样。
赵兰若扑上去抱住他大哭,叶修胸部上下起伏,喘着粗气。
「你——李明珠,我要去告你!还有你!你这个奸生子!身世如此不清白,如何能做状元。我要上道折子,革了你的功名!」
闹成这个样子,看来今日的和离文书是要不到了,我也不愿再待在此处。
「那你去告呗,儿子,我们走。」
叶修的威胁,我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李思远是我领养的,确切地说,是我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
十二年前,李思远才四岁,我带着儿子叶平安去逛街,见到一个小男孩捧着碗,沿街乞讨。
他穿得破旧,五官却长得格外出色,我儿子见了他,就开心地拍着手告诉我:「娘,这就是我新认识的朋友,我上次在街上,跟他玩得可开心啦。」
我父亲溺爱平安,将他惯得无法无天,每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谁的话也不听。可奇怪的是,前阵子,儿子忽然变乖了,主动背完了三字经,还告诉我是新认识的一个朋友教他的。
混世魔王难得长进了,我心中对这个朋友感到好奇,没想到,竟是个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端着碗走到我面前,极恭敬地给我行礼。我看着他跟平安玩耍,温言软语,貌似事事顺着平安,可实际上,却是平安对他言听计从。
两个人玩了会,我拿银子给他,他却试探地看了我一眼。
「夫人,平安少爷年纪到了,该寻个伴读书童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才四岁,可心机智慧,却比我儿子不知道强了多少。
后来李思远带着我,去跟背后的人贩子交涉,讨价还价,把自己成功卖给了我。我把他接到家里,让他跟儿子叶平安同吃同睡,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李思远忽然跪在我面前。
「夫人,我还有一个嫡亲妹妹,求夫人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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