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秦瑞温瑜的小说叫做《漫山白玫瑰》,是作者创作的都市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恋爱三年没送过我花的男友,在 520 那天,为我闺蜜挑了一束白玫瑰。 我买了花接他下班,正好撞见他把手里的花束和礼物递给闺蜜。 哭着质问他,他也只是淡淡扫我一眼:「谢她帮我忙而已,你别没事找事。」...
恋爱三年没送过我花的男友,在 520 那天,为我闺蜜挑了一束白玫瑰。
我买了花接他下班,正好撞见他把手里的花束和礼物递给闺蜜。
哭着质问他,他也只是淡淡扫我一眼:「谢她帮我忙而已,你别没事找事。」
后来他种了漫山遍野的玫瑰给我,红着眼眶来求我回头。
我也只能晃晃手里的新娘捧花:「对不起,你来得太晚啦。」
.520 那天,下了一整天的雨。
一早我就给秦瑞发了消息,问他要不要一起过节。
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回了我一句:「什么节?」
隔着屏幕,我也能想象出他眉头微皱、一脸漫不经心又不耐烦的样子。
于是哪怕叼着面包挤在电梯里,我还是费力地打字解释:「520,谐音我爱你,过情人节嘛。」
「这也算情人节?」
我知道他向来吃软不吃硬,于是撒娇:「就是想见你嘛,我实习你谈合同,我们都一星期没见过面啦!」
果然,秦瑞答应下来:「好吧。」
我得寸进尺:「那你能不能说一句爱我?」
「……」
就像我预料中那样,秦瑞什么也没说,就好像没看到那条消息一样,轻描淡写地回我了一句「去上班吧」。
认识九年,恋爱三年,他没说过爱我。
只在我表白那天,秦瑞把他的棒球帽扣在我头顶,说:「好吧。」
「反正除了你,我也想不到还能和谁恋爱。」
我知道他嘴硬的本性,于是自己在心里把这句话转换成「秦瑞喜欢且只喜欢温瑜」,然后高兴了一整晚。
在秦瑞面前,我似乎总有这样的技能。
恋爱后的生活和从前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我追着秦瑞跑。
他很忙,从大二起就开始创立自己的工作室。
我知道他是想做出一番事业给他爸看看,于是从头到尾,只是很安静地陪着他。
认识闺蜜徐爱乐也是在那个时候。
她妈妈的公司和秦瑞在同一栋写字楼,我在楼下的咖啡厅买拿铁,正巧撞见徐爱乐和纠缠不休的前男友吵架。
我站出来帮了她,自此收获了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
那天晚上,秦瑞陪我送徐爱乐回家,路程不远,就在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别墅区。
回去的路上秦瑞一直沉默,我逗了好久他也没说话,免不了有点沮丧:
「为什么不理我,因为我耽误了你的时间吗?那我也不要你了。」
秦瑞的反应很大,他猛地转身,大步走到我面前,低下头恶狠狠地吻我。
用力极大,我的嘴唇都被咬破了皮,传来丝丝缕缕的刺痛。
「……疼。」
秦瑞松开我的嘴唇,手却仍然死死扣着我的肩膀:「别说不要我,温瑜,永远别说这种话。」
他紧张得眼眶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