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雾冯斯时知乎小说_(藏爱守则)全文完整无删减版

时间:2023-03-20 08:59:5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其实你不放下也没关系。
「离开你我没法活下去,反正已经这么丢人了,不怕你笑话,以后……有我爱你就够了。」
「冯斯时,我也喜欢你。」
我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
「你说什么?」
「只是我们这段关系开始得并不光彩,我没有勇气。」
可冯斯时刚才的话,分明就给了我迈出这一步的底气。
他低笑出声。
「阿雾,能听见这些话,今天就算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妒忌周寂白了。
「阿雾。」
冯斯时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有些轻渺。
他摸索到我的手,在黑暗中抓紧。
我止住眼泪,忽然有些紧张。
总隐隐约约觉得,仿佛有什么答案快破土而出。
「虽然现在说这些不合时宜,但我真的很开心能听到这句话。」
「——阿雾,不要离开我。」
我们在黑暗中彼此依偎,曾经也有过无数亲密的时刻。
可现在是第一次,让我觉得我们的心很近很近。
这是从未有过的时刻。
我们在黑暗中的呼吸,同频而又绵长,像静默的热吻。
冯斯时的话有些断断续续。
「我确实是个人渣,但我分得清感激和爱。
「从来就没有什么白月光,沈雾。
「我,只有你一个。」
他轻笑,却吃痛地「嘶」了一声。
「还有很多事情,有点复杂,我现在伤口有点疼,等我出去再讲给你,好不好?
「但现在,我好像有些困,阿雾。
「我想睡了。
「如果……有人来,记得叫醒我。」
冯斯时的声音很轻很柔,就像随时会散去的薄雾。
20
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
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
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
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
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
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
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
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的面具,冷冰冰地看着他。
「冯斯时,你怎么活着回来了呢,真可惜。」
从那以后,他才意识到,有时候在这个家里,谁能成为继承人比亲情血缘更重要。
他们这对兄弟,注定要为了利益头破血流。
因为爷爷更偏爱他,所以,冯之砚铆足了劲,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什么都想压他一头。
直到外面的风评终于渐渐扭转,都在传冯之砚才是更适合接管冯家的人。
爷爷忽然病倒了。
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冯之砚开始暗里给他塞了很多女人。
冯斯时心知肚明。
可是,他从没有碰过她们。
那种劣质的刺鼻香水味真的很恶心。
矫揉造作,眼波满是媚态。
看见她们的样子,冯斯时就想吐。
还有……那种带着目的接近,分明就是安插在他人生里的眼睛,让冯斯时不得安宁。
冯之砚越是逼他下跪,他就越是要站起来。
他需要反击。
所以,遇见欢哥之后,冯斯时的诉求很简单。
他需要一个干净的女人在身边。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冯之砚的人,也足够漂亮。
或者说,能够让冯之砚相信,他真的是个什么也不会争抢的废物。
这个时候,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沈雾出现了。
她很奇怪。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她明明生涩,却硬要装出很老练的样子。

「冯先生,留下我吧。」
那座昏暗的房间里,流连过很多自荐枕席的女人,她们喜欢喷西爵夫,喜欢喷迪拜精神。
只有沈雾,吊带裙上充斥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她看向他的眼睛干净,像是清澈见底的湖。
他打给她的钱,每一笔也都被她真的拿去还钱,或者是转给弟弟用。
冯斯时很难想象,这种手足之间的亲缘竟然还会这么坚固。
他也是弟弟,却只得到无尽的冷漠和算计。
每一次沈雾抱着电话,对弟弟千叮万嘱的关怀,竟然让冯斯时有些羡慕。
后来,冯斯时瞒着沈雾,去见了她弟弟。
那是个尚有些稚嫩的男孩,怯生生的,很是害怕的样子。
冯斯时靠在车上,掐灭了烟,说:「你知不知道,你姐姐很辛苦。
「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派人监督你,成绩不好的话,我有的是方法治你。
「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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