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重来》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宋雁书沈归迟,故事内容经典荡气回肠,是属于言情小说。主要讲的是:沈归迟,配不得我对他那么好。十七岁的沈归迟仰头看着我,长睫上还沾着雪,他咬牙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宋小姐,莫欺少年穷。」我当然知道啊。我对上他的眼睛,慢吞吞地移开了脚,重新打量了他一下,这一年的他足够落魄,大冷的天连件袄子都穿不上,...
我陪他从年少落魄到权倾天下,却眼睁睁看他将我的庶妹抬为平妻,抄了我家满门,我不得善终。
重来一世,我看着他的脊背颓弯,悔恨颤抖,烧了与他的婚书。
我祝他扶摇直上、前程万里。
前程万里,没有我。
即使知道眼前这位落魄的少年将来会权倾天下,我也要向他退婚。
重来一世,我不仅要退婚,还做了和前世一样的举动,我看着被罚跪在雪里的单薄少年,狠狠地踩上了他的手。
鲛丝银珠做成的鞋子,就踩在他冻得皲裂的手上。他的背脊瘦削却直,刀也劈不弯,他的目光从那只鞋子一点一点移到我的脸上,那一眼像是寒夜里最冷的雪,藏着像孤狼一样的狠戾。他冻得唇色发乌,雪落在他尚且年少的眉眼,他还不像后来那样喜怒不形于色,咬着牙隐现屈辱。
这一年,沈归迟十七,家道中落,辗转千里来上京赶考,一身破落地拿着婚约上了我家的门,父母哥哥很周全地收留了他,只是不提婚约一事。我这年十五,娇气蛮横,受不了要嫁给一个像叫花子一样的人,借着由头罚他跪在雪里,这一跪让他恨了我一辈子,让他权倾天下之后抄了我家的府邸。
他是个睚眦必报的少年,只记得别人的坏,不舍得记得一点好。他觉得我家对他的收留不过是一种意义上的羞辱,而我这个瞧不上他的未婚妻更是恶毒。他有自己喜欢的白月光,是我打小看不顺眼的庶妹,前世我罚跪了沈归迟之后,没多久就后了悔,拿了药匆匆往回赶,却看见我的庶妹笑盈盈地给他上药,我转身就走。
他金榜题名时,在大殿上问皇上请旨,婚约不好废弃,那他便以平妻之礼娶了我的庶妹。新婚夜他没来挑开我的盖头,以后也没踏进来过。
敌寇捉了我和庶妹,要交换金银十箱,他只送来五箱,说只要一位夫人就够了,连敌寇都由不得怜悯地看着我。
这些本来都没什么的,只是我做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我年幼无知莽撞,初见沈归迟时要他下跪;第二件是,我后来爱惨了沈归迟。这样的开头,后面的故事怎么能好起来呢?
我曾为他千里奔波寻找良医,用家族势力为他笼络人才,沈归迟嘲笑我见风使舵,无利不起早,我闭上眼哑涩说「是啊」。我所剩唯有一颗真心,然而这真心却被糟践、被撕裂,我便只能好好收容起来,不得被窥探。
庶妹扶着大肚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她靠近我笑,她怨宋家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可是又忍不住得意,得意她多年图谋,她说「姐姐,你什么都不是了啊」。她摔倒在我面前,沈归迟给了我一巴掌,孩子早产,生得很像他。
从我嫁给他以来,他终于得偿所愿,将他所承受过的羞辱都百倍千倍地偿还给我。可他觉得还不够,我嫂嫂刚添了小侄儿的时候,沈归迟已经位极人臣,他抄了我家满门。我跪着求他,他捏着我的下巴轻笑,一如当初雪里初见。我咬舌自尽,却见到他惊愕地睁大眼,无措地看着血沾满他的手掌,他颤抖着把我抱住,脸上的讽刺和轻蔑都还没有消散完。
他最见不得我骄傲,所以用尽手段来除去我的羽翼,见我低贱如狗,想必心中也快意。只是我这一生,难免失意。
我曾经想过许多许多次,如果重来一次,初见时我绝对不会那么鲁莽骄横,我会轻声细语,笑意盈盈,像是我庶妹做的那样,伪善一些,就能讨得他的欢喜,讨得我数载个日日夜夜都在求得的东西。
我想了许多许多,可是真的重来了,我却再一次踩上了他的手。
沈归迟,配不得我对他那么好。
十七岁的沈归迟仰头看着我,长睫上还沾着雪,他咬牙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宋小姐,莫欺少年穷。」
我当然知道啊。我对上他的眼睛,慢吞吞地移开了脚,重新打量了他一下,这一年的他足够落魄,大冷的天连件袄子都穿不上,可是这样的人,不需要三十年,只要三年,三年他就可以爬上最高的地方。
我俯下身,轻声道:「对不起。」
沈归迟愣住了,雪纷纷扬扬地飞着,像是絮花一样。兰因絮果,原来,我和沈归迟之间,从来没有兰因,皆为飞絮。
「对不起害你下跪。我性子不好,太蛮横了。你要是不高兴,我跪回来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都是我的错,我没有看不起你。」
上辈子一直耿耿于怀的道歉,我一辈子也没能找到机会说出口,本来就是我做错了事情,折磨了我一辈子,我常常想,若非这样的初见,我和他也许并不至于到那样的田地。
「可是我今年才十五岁,我们从前也没有见过,你也不喜欢我这样的女子,与其两个人束缚在一起痛苦一生,这婚事还不如退了,对吗?」
我听不见风声了,眼前跪着的少年微仰着头,脊背却挺直,眼神黑漆漆地盯着我,他平静地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我失神了一会。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上辈子我用了好多年才认清这回事,我总以为是自己姿态太过高傲才惹他生厌,就一点点收敛了性情,做他最好的妻子,为他抚恤下士、助他官途通畅,那时他也是这样的眼神看着我。
他说:「宋家人向来伪善,可其中,数你宋雁书,最令人作呕。」我从未让他欢喜过,从来只有憎恶。
谁能想到重来一世,十七岁的他会这样问我呢?
我回过神看着跪在雪里的少年,从白狐毛缀边暖融融的袖子里伸出手来,穿过飞絮一样的雪碰上他的脸,他怔住了,我摸上去冰凉一片。原来这场雪,这么冷啊。
我余光里瞥见一角粉色在廊柱后面躲躲藏藏,正是我的庶妹,她从小就喜欢和我抢东西,从没有抢赢过。上辈子的沈归迟,是她唯一赢过我的,我输掉了一生,雪中送炭的初见,真是天降的好姻缘。
上辈子大概我阻碍了他俩的婚约,也算是沈归迟那么恨我的一个缘由吧。
我拂去他肩上的薄雪,他还是直视着我,不肯低头,好像在等我一个答案。我想了想,指了指那边的庶妹,我笑着说:「你大概喜欢她那样的。」
他问:「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