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心里赌气,龙霄肯定是故意用了那么大的力气捏疼了她的肩膀,她要逛到天黑,让龙霄在车里使劲儿等!
实际上,龙霄压根没等他们,车上锁,直接转头摸去了省城这边的黑市。
还别说,省城就是省城,就连黑市都比县城里的更大。
龙霄各种打听,绕了好几个圈,总算找到了那些倒卖古董文物的地儿。
他摸摸包里的那块石头,眸色沉沉地问一个摆摊的大爷:“请问,您这儿收石头么?”
那大爷抬眸看他一眼,有些不屑地说:“什么石头?”
龙霄顿了下,还是拿出了包里的那块石头。
那石头是他去后山最危险偏僻的地方采药草的时候挖到的,石头样子很独特,仿佛是带血一般,星星点点,宛如盛开的梅花。
他去县城偷偷卖药材的时候曾经打听过,那种带着血丝的石头很可能是鸡血石,是一种极富盛名的章料宝石,按照成色来定价格,总之肯定是挺值钱的。
但县城那边的人开的价格低,他打听了好几个人之后,最终决定还是来省城。
等眼前的大爷瞧见龙霄拿出来两秒又放回去的石头之后,小眼睛迸发出一道光芒,而后消失。
“你这石头不值钱,顶多给你二十块,你要的话拿给我,我现在给你钱。不然你去别个那里,十五块都卖不到。”
龙霄懒散一笑:“那算了,我再去问问。”
眼前的人却立即拦住了他:“这样吧,我带你去我们这儿眼光最毒辣的刘老大那看看,鉴定一下,如果成色真的好,就给你加点钱。”
龙霄眯眼:“刘老大是谁?”
旁边好几个人都围上来,笑着说:“小伙子,第一次来吧?咱们这一块儿搞古董的,谁不知道刘老大?哥几个也都给给刘老大干活儿的,收到的好东西最终也都是给刘老大,你要是真的觉得你那东西好,去给刘老大看看。”
黑市不小,但这一批搞古董石头的确实基本都认识。
龙霄没多想,跟着一个人就去了刘老大那里,弯弯绕绕的走了好一段路才到了刘老大在的地方。
一进门就是满架子的各种石头,刘老大是个四十来岁的人,戴着一副墨镜正坐在椅子上抽烟,见到龙霄来了,随口问:“带了什么宝贝?”
龙霄把石头拿出来,刘老大仿佛神色仍旧很平静,只随手一摸,说道:“三十块钱,不行你就拿走吧。”
他语气平淡,龙霄也只是答:“三百,不行就算了。”
刘老大看了他一眼,笑了:“哟呵,口气挺大。如果我说不行呢?”
龙霄把石头收起来:“那就很遗憾了。”
他转身要走,刘老大拿烟袋轻轻敲了下桌子,立即跳出来两个精壮的小伙子上来就摁住了龙霄的胳膊!
刘老大站起来,笑眯眯地围着龙霄走了一圈:“外地的吧?本身我也没想为难你,省城这一片谁不知道我刘老大?愿意给你三十块钱,是可怜你,谁给你的胆子跟老子开价三百的?”
那鸡血石的确成色很好,否则手下也不会把龙霄带到刘老大面前。
可成色再好,他拿到手再往外面出手,顶多卖个七八百,刘老大也舍不得拿三百去买!那可是一大笔钱!
他平时得坑蒙拐骗多少次才能攒到三百块?
龙霄深邃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刘老大,里头带了些让人惧怕的寒冷,刘老大莫名地有些怵,却还是笑道:“年轻人,别用这种眼神看着爷,否则爷不高兴了,今天你不仅一毛钱拿不到,还得赔上一只眼……”
他话音才落,被两个精壮小伙子摁住的龙霄忽然猛地挣开那俩壮汉,一人一拳打翻在地,紧接着直接一拳对上刘老大的眼!
刘老大第一眼看到龙霄的时候就明白这估摸着是个乡下干体力活的汉子,不像是会什么功夫的,所以刘老大并不怕龙霄,他道上混的,手下随从多的很,自己也会些功夫,还会怕这么个毛头小子?
在龙霄一拳打上来的时候,刘老大扔下烟袋就喊了:“去喊人!”
他自恃会些功夫,却没想到龙霄虽然没有系统的学过什么武术,但力道强悍拳拳到肉,那拳头出来的速度简直让他眼花缭乱!
不过是一分钟,龙霄一拳砸中了刘老大的右眼!
等到刘老大的十几个人赶过来的时候,龙霄已经直接勒住了刘老大的脖子!
刘老大气喘吁吁,从来没怎么丢脸的时候,墨镜早被打掉了,烟袋也砸在了地上。
龙霄英俊的脸上热汗往下滴,声音依旧冷沉:“让你的人拿四百块钱给我,否则我立即废了你的一只眼!”
粗硬的拳头就抵在刘老大已经乌黑的右眼上,龙霄的胳膊几乎要把他勒死!
刘老大第一次遇上这种不怕死的主儿,仍旧还气急败坏地威胁:“你跑不掉……拿了钱也跑不掉……你最好投降,我饶你一命……”
龙霄的胳膊猛地一收,刘老大当即被勒得再也说不出话,白眼都翻出来了,只能拼命地挥手让人拿钱过来!
很快,最初跟龙霄说话的那个老头儿从刘老大抽屉里翻出来四百块给龙霄。
龙霄干脆利落地把钱装到自己口袋里。
他知道时间不能再耽误,刘老大这种人一般是黑白通吃,何况自己对省城不熟悉,再耽误下去会很危险!
所以龙霄拿到钱,拖着刘老大就往外走,刘老大一边艰难地呼吸,一边做手势让人去报警,找人,势必要把这个毛头小子给弄死!
这巷子弯弯绕绕,他们人多,龙霄今天他妈的肯定跑不掉!
哪知道才走到门口,龙霄直接松手,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过一座墙头,刘老大得以呼吸,气急败坏地喊:“去追!把这个狗杂种给老子追回来!”
十几个人没命地爬墙去追龙霄,可他们才翻过去一面墙,龙霄已经翻了三面,眼看着那身手矫健的乡下汉子跑到大路上,很快就没了影儿,刘老大气得差点断气!
他白白损失了四百块!可最他娘的气人的是,那块鸡血石还在龙霄的包里!!
第74章 逼急了她就分家
龙霄也是一口气跑到了一处安静隐蔽的地方之后,才敢停下来。
他浑身的衣裳都湿透了,几乎喘不过来气,坐在墙根处时掏出来包里的钱一看,却蓦的笑了。
男人捏紧那一沓子钞票,再看到包里没有拿出去的鸡血石,也觉得有意思。
这个刘老大,如果一开始好好地谈生意,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但龙霄不会把鸡血石送回去,更不会把钱送回去。
他做人向来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暴制暴,从来不会迂回。
当然,也有例外,在陆知青身上,他没有任何原则。
想到陆知青,龙霄脸上浮现一抹温柔,他只稍作休息了一会儿,便想办法去二手市场弄了一套老年男装。
男人过了二十岁,就应该穿得成熟一点了。
一身黑色皱巴巴的老式中山装,配上一双烂糟糟的解放鞋,他走几步晃一下。
背也要弓起来,再戴上一顶瓜皮帽,谁见了不说一声老爷爷您慢点走?
甚至刘老大的人满城分头去找,好几次路过龙霄身边,愣是没有认出来他!
龙霄胆大的很,甚至又去了一趟黑市,拿钱换了些糖票,布票,工业票等等。
而后他火速去了一趟百货大楼,男人买东西那向来是超快。
五斤白糖,五斤红糖,一包大白兔奶糖,一包桃酥,一块大红色绣着鸳鸯戏水的布,可以做结婚用的被单被罩,一大块蓝色底儿印粉牡丹花的布,可以做成小袄子给陆知青穿……
最后,龙霄又盯上了商店里的一只红色皮箱!
多漂亮啊!他喉结都忍不住动了动!
他们乡下结婚,都是用红木箱子,可那箱子又重又不好移动,哪里有这城里流行的红色皮箱好看啊?
反正现在手里有钱,龙霄当即买了一只红色皮箱!
他琢磨着,陆知青那么洋气又漂亮的女孩儿,这红色皮箱正适合她用!
不仅如此,龙霄又特地问了这城里的售货员,省城结婚都需要准备啥?
那售货员热情地介绍:“三转一响啊,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
龙霄沉吟一番,自行车陆知青已经有了,那么他就趁着自己手里有钱,给她买一块手表,一台收音机好了,缝纫机太大件,塞不到包里去,暂时就不买了。
等把东西都买好,他装了一个大包,数了下,总共花了一百出头,还剩下将近三百块呢!
这钱毕竟不算是啥正经途径赚到的钱,龙霄还是决定抽出来一部分钱捐赠给福利院。
另外他路边随便找了个人给刘老大那边写了一封信。
当晚,龙霄把所有东西都放到货车里,丁晓珍跟王师傅买好东西回来之后,三个人直接开车离开了省城。
刘老大是在一天后收到了那封信,不是正经途径邮寄过来的,而是一个要饭的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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