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推荐都市小说《红落清流》,主角《子规》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我穿越成了一个丫鬟,不卑不亢,被少爷暗恋,就在夫人要把我抬成通房时,我拒绝了。...
我穿越成了一个丫鬟,不卑不亢,被少爷暗恋,就在夫人要把我抬成通房时,我拒绝了。
我被人牙子卖给了陆家,祖上也曾出过探花郎,官至丞相。只是近年来,家中子弟无甚出息,只得偏居禹州。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陆家虽日趋没落,不复当年辉煌,但在禹州,仍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陆家文人清流,书香世家,对仆从的要求自然也高。通常都是买七八岁的丫头进来,交由管事麽麽调教两年,教习刺绣女红和家中规矩,还会请有些学问的管家来教认几个字,不至于是个白丁,以免辱没陆家声名。
待调教两年之后,再看资质来进行分配。
资质好的,模样俊的,就有机会成为少爷小姐的贴身丫鬟,再不济,也能混个二三等丫鬟,能进主子屋子,有机会在主人跟前露脸。若是资质差的,就只能做个洒扫丫头,做些粗使活计。
和我一同入府的有 6 个女孩儿,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却已然知道前程为何物。
为了能入主人的眼,女孩儿们都在女红刺绣,识文断字上下足了功夫。
只有我,每日跟着管事麽麽学规矩,洒扫庭院,浇灌花草,却把女红刺绣,识字这些内容学了个一塌糊涂。
管事的麽麽姓王,是府里的老人了,自小被卖进陆家,后来被现在的老太太,当初的大夫人配给了府里的管事,生下的儿子如今是老爷身边的长随,很受重用。王麽麽一辈子待在陆家,任劳任怨,颇受夫人信任。
我时常跟在王麽麽身边,也颇得王麽麽喜欢。可每当看到我的刺绣,王麽麽就忍不住叹气,「挺好一丫头,怎么手这么笨呢?好好的一只公鸡,被你绣成了只歪嘴病鸡。」
「麽麽,其实,我绣的是大雁。」
麽麽,「…………」
对于识字,我就更不行了,管家教的十个字我能写对一半就不错了,要么缺笔少划,要么歪歪扭扭,实在不成体统。不过好歹也算是识得几个字了。
还好我生来勤快,洒扫粗活等从来积极,侍弄花草也颇得王麽麽真传。
是以两年后,别的女孩儿都顺利的分到了主子跟前做二等三等丫头,只有我,在王麽麽的力荐之下,成为了博雅院的粗使丫头。
博雅院是陆家大少爷陆言的住所。陆家这一辈里,就属陆大少最为出息,年纪轻轻已是秀才,所写文章更是个中翘楚。
他被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背负着让陆家重新崛起的希望。是以,为了能让他安心读书,博雅院内只有两个二等丫鬟,红杏和碧桃,负责大少爷屋内的洒扫事物。
其余诸如研磨更衣整理书桌等贴身事物均由大少爷身边的小厮张生和奶妈张妈妈负责。
麽麽领着我进博雅院时,去拜见了大少爷,请大少爷赐名。
彼时大少爷正在桌前读书,恰好读到杨花落尽子规啼这句诗,打量了我两眼,见我肤色暗淡,身材瘦削,活像只小麻雀,便给我取名叫子规。
好好个人,却有个鸟名字,我心内郁闷。却也只能恭敬的谢恩,低着头退下。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抬头看过少爷一眼,因为,这不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