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着说着话,眼还直了呢?陆国强疑惑的看着李文杰,甚是不解,直到……
“大娘,我来帮你洗菜吧。”
凌颜华从屋子里走出来直接走向了厨房,看见了院子里坐着的人,但这跟她又没什么关系,直接无视掉了。
听到凌颜华的声音,看着旁边李文杰一脸春心荡漾的样子,低着头偷偷看向凌颜华,满是一个害羞小媳妇的样子。陆国强那还能不知道啊,好家伙,请客吃饭,没想到给自家儿子请来情敌了。
“颜华啊,不用了,大娘怎么能让你洗菜呢,你回房间休息就行了。”
马秋霞摆摆手拒绝了凌颜华的好意,她刚才可看到了,外面那个小李同志眼都直了,这小李同志可配不上她的颜华。
颜华年龄尚小,处世未深,可不能让他给骗了去。
凌颜华一听也知道了马秋霞担心什么,虽然这并不需要担心,但是好意嘛,自己接受。
看着凌颜华回到房间,身影从他眼中消失,急得李文杰差点站起来,不过想想,自己这才是第一次见,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这样贸然行动会吓到她。
没关系的,一会吃饭他们还会见的,对了,自己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呢。
“小李同志,你看我们大队准备的哪里有什么不足?”陆国强可不给他继续看下去的机会,赶紧张嘴打断了他的思考。
“啊,没问题,没问题,大叔,您闺女叫什么?”
李文杰眼巴巴的看着陆国强,顺便赶紧将父母塞到他口袋里让他出去交人情的大中华拿了出来,塞到陆国强手里,整整一盒,全新的还没打开呢。
“哎,问我闺女干什么,我闺女早就嫁人了。”
叹了口气,哎,多好的烟啊,可惜了这烟陆国强虽然馋但也不敢要啊,赶紧给他推了回去。这要是把小凌知青“卖”了出去,别说自家老婆子了,他那个逆子也不会放过他。
“嫁,嫁人了?刚才那位姑娘嫁人了?!”李文杰瞬间感觉天都要塌了,自己活了二十多年了,第一次遇见心动的姑娘竟然告诉自己她已经嫁人了?!
“刚才那位姑娘?没有啊。”
陆国强看着他的样子突然感觉有些好笑,虽然这样想很不道德,但是想起他今天上午装的稳重的样子,跟现在一比,他现在没笑出声来都是自己努力憋着的结果了。
“没有?那你刚才说?”李文杰都懵了,刚被打入深渊又被捞了起来。
“你刚才不是问我闺女吗?”陆国强继续跟他装傻充愣。
“那,那不是你闺女?”李文杰一看到凌颜华在陆家就先入为主了,他可真没想到这不是他闺女。
“不是啊,下乡的知青,在这借住。”
“那……”
李文杰还想要问更多,知青啊,是城里的,之前他还担心自己娶个乡下的媳妇万一爸妈不同意怎么办,现在不用担心了,城里的,爸妈一定会同意的。
“来来来,吃饭了,吃饭了,小李同志让你等久了,实在不好意思啊。”
听着他还想打听凌颜华,马秋霞连最后一道菜都顾不上炒了,直接端上了两道菜打断了他。
笑话,本来最后一道想给他做个红烧肉的,结果谁让他竟然盯上小凌知青了!不给他做了,给他吃了也是白瞎了。
马秋霞放下饭转身就走了,
“哎,大娘,你们不在这吃?”当然,他要问的重点不是马秋霞而是凌颜华。
“不了不了,家里来了客人,我跟凌知青在屋里吃。”说完没有再理他端着留出来的饭就去了凌颜华房间,话里话外说着他是个外人。
不出来跟他们一起吃?那自己看不见她了?
“吃啊,小李同志,俺们这是村里,招待不周,还请恕罪了。”陆国强也就这么客气一说,心里暗想以后可不能让他来自己家了。
听到陆国强叫自己,李文杰才拿起筷子来食不知味的吃了两口,期间,他无数次向陆国强打听关于凌颜华的事情,结果无一例外都被陆国强打哈哈给糊弄过去了。
最后李文杰直到吃完饭,出来陆家也没再见到凌颜华一眼,就连她叫“凌颜华”还是他问的村民呢,他想跟村民问更多关于凌颜华的消息,结果无一例外,村民们都瞬间警惕的看着他,吓得他也不敢再问下去了。
李文杰离开,陆国强叹了口气,这傻小子可算走了。
这孩子虽然看着挺不错的,但是说白了他还是个男孩,一看就没有担当,偏偏还觑觎小凌知青,看看他的眼神,陆国强就知道他只是看上凌知青的脸了,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还好陆宥琛没在家,要不他绝对会对人小李同志下黑手,违法的事不会做,但多少一顿打是逃不过的。
那孩子,从小占有欲就强,六岁的时候养了只兔子,每天抱在怀里,养了一个多月了,他很喜欢这只兔子。
直到,那年夏天,马秋霞带着他去娘家,陆宥琛紧抱着兔子不松手,带着兔子一起去的,马秋霞娘家有三个侄子,有一个比陆宥琛就大了两岁。
马书淮,这名字还是,一个道士云游到他家门口讨饭吃,正好遇见他出生,觉得自己跟他有缘给他起的名字呢。
真别说,这孩子从小看着就不像他们东北乡下人,用他们读书人的话说就是,书味深者,面自粹润。腹有诗书气自华,温润如玉。
从小谁看他都欢喜,陆宥琛到了外婆家,出去上了个厕所的功夫,把兔子放到了炕上,结果回来一看,那兔子钻到马书淮怀里了。
陆宥琛将兔子抢过来,那平常乖巧的兔子竟反抗了起来,刚把它放下,它就连忙跑回了马书淮怀里。
马书淮看出了陆宥琛的不满,将兔子放到了他怀里,但是陆宥琛没要,撒手任由它摔到地上。
还好当时他矮,离地面低,而且是满是土的院子,兔子没死,只是身上脏兮兮的,委屈的爬到马书淮腿边拱了拱他的腿,撒娇求安慰。
马书淮也没嫌它脏,将它抱起来拍了拍,陆宥琛就现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没有说话。
到了回家的时候,陆宥琛直接拿了个篮子将兔子扣在了里面,当时马秋霞还问他为什么平常抱着都舍不得撒手,怎么今天不抱了?
陆宥琛只是笑着说它身上脏了,要回去洗洗。
回去也确实是洗了,陆宥琛直到半夜才起床,将被扣在篮子里的兔子拿出来,去毛剥皮,切成了块,放进了锅里煮。
马秋霞睡着睡着就闻到了一阵肉香,起床一看,陆宥琛正点着蜡烛坐在厨房捧着碗吃肉,他听到脚步声,看见马秋霞来了,还推出碗对着她说,“妈,你尝尝,我做的,可好吃了。”
马秋霞当时也睡得有些迷糊了,吃了一口,确实好吃,“这是兔子肉吧,我儿子做饭真好吃,不过,兔子哪来的?”
“小白啊,它不乖,不能活着的。不过吃着还不错。”陆宥琛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可马秋霞却吓得不敢说话了。
从那以后,他们就知道了,这小子占有欲强的很,不过其他方面没什么问题,也没长歪,也就没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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