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坯院里,养父养母和哥哥正推搡着我,让我跟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走。
养父骂骂咧咧地说:「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吃了老子十八年的白食,该孝敬老子了。」
这时,一辆汽车喇叭声「嘟嘟嘟」,离我家越来越近。
一对看上去很有钱的夫妻从一辆迈巴赫上下来。
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来接我回家。
田丰夫妻俩直接傻眼了,没想到我这个便宜货还能卖个更好的价钱。
「我不走。」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我干脆地喊了一声。我推开亲妈尚琴的手,一个过肩就扛起化肥袋子做的行李包。
「我要去城里小发廊上班,你们别耽误我给家里赚钱。我白吃了家里十几年的米饭,该我孝敬爸妈了……我们家要一大笔钱,给我哥娶媳妇……」
我只是把刚才田丰夫妻刚才的话,原本地复述一遍。
刹时,在场的人就安静得吓人。
亲妈亲妈沉默几秒,胸脯深深地起伏几下,紧紧地皱着眉头,眼睛里是恶狠狠的光。
她低沉地声音说:「畜生!你们逼我的宝贝女儿去卖身吗?」
亲爸直接撸起穿着西装的袖子,揪着田丰头发,往土墙上撞出个血包。
从发廊来的阿姨一看这情形,鬼哭狼嚎似地跑了。
哥哥田民也是眼疾手快,一溜烟地窜出门。
亲爸一个电话,两三个警察叔叔来到我家,要把田丰夫妻带走。
我急得跪在亲爸面前,「叔叔,不要带走我爸,他不是坏人,我家就是太穷了,不得才已卖女儿。」
亲妈哭得拉着我说,「瞧我这孩子,多善良。」
我善良?
我前世的确善良,却不得好死。
现在的我,刚刚重生。
我的灵魂刚刚从前世死去的下水道里爬出来,回到亲爸亲妈接我,迈巴赫汽笛声响起的时候。
这一世,我不想善良,只想以牙还牙。
前世,田丰对教唆卖淫罪死不认账。
那时的我很傻,不能拿出有效证据。
眼看着案子不了了之。
这才有了后面田丰与人合伙谋杀我。
现世,我可不想便宜贱男人。
可是……
我依然没有证据啊。
难道重生一世,我还要等着被放出来的田丰,找上门灭口?
我只能跪在地上,眼看着高高举起斧头,一下一下落下,把我剁成一具躺在下水道的女尸吗?
「我是让她去发廊学剪头发!犯法吗?谁说我让她卖身子了?」
田丰叉着腰,叫嚣着,丝毫不怕警察的询问。
我蹲在地上,仰望着这个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田。
看他撒谎的样子,比看他抡起斧头的样子,轻松多了。
亲妈气得骂破了嗓子,抡起包打他。
亲爸一把拦住她,嗔怒着,「你打他有什么用,警察要的是证据。」
亲妈紧锁着眉头,「我都听见他说卖女儿的话了!我就是人证。」
田丰点起一根烟,猛嘬一口,慢悠悠地指着头上的伤口。
「胡说!诬陷好人!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养大一个女儿,容易吗?你们就是想白白领走月月。不想给我抚养费!实话告诉你们。别想一分钱不出,就把人带走!警察同志,你们给做主!不能让我这样的穷人被欺负啊!」
好一个血口喷人。
不就是胡说八道吗?
你会,我也会。
在亲爸亲妈错愕的眼神中,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警察痛哭流涕。
「我爸说得对!我爸把我养大真的不容易,他挣的钱都是拿命换回来的,你们看看后山墙上,挂着的动物都是他山上打猎回来的,野猪、野兔……他得进多少趟山里。你们可不能欺负老实人啊!」
我一边哭,一边伸手指着后山墙的位置。
位置指的很准,要不是仔细看,绝对不会在荒草堆满的地方找到藏野生动物的地方。
疲于纠纷的警察,一听这,来了精神。
走,后山墙瞧瞧去。
一排排的野生动物尸体挂在墙上,大多已是风干了。
这可就闹大了。
贩卖野生动物罪,人赃俱获。
刑法第 341 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多只鸟,十多只獾,七八只黄鼠狼……
不知道这些够不够养父蹲上三年五年监狱。
就算是十年牢狱,还是便宜他了。
毕竟跟前世,他砍我的疼痛跟现在的十年牢狱相比,也还是太轻松了。
只是,今世我不想与他纠缠。